T NJYJ 005—2024 医疗机构既有建筑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南.pdf
T/NJYJ
南京市应急管理学会团体标准
T/NJYJ005—2024
医疗机构既有建筑
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南
2024-10-20发布2024-11-01实施
南京市应急管理学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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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1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术语3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体系3
第四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5
第五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6
第六章档案管理9
第七章创新管理10
附录1:编制依据的标准规范文件12
附录2: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检查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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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
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既有建筑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
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要求,全面压实使用
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既有建筑安全全链条责任体系,着力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群死群
伤事故发生。根据《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
险管理条例》、《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
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指南。
苏州市吴江区“7·12”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
事故、齐齐哈尔第三十四中学校“7.23”重大坍塌事故等多起由建筑物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触目惊心。
房屋建筑质量差、结构不合理、违法违规加盖超出极限承载力、对重大隐患未有效处理是事故发生的直
接原因。同时暴露出管理上存在排查底数不清、数据严重失实、日常监管不力、排查整治不认真走过场、
房屋检测不实、基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薄弱等主要问题。
随着既有建筑保有量不断增加,建筑结构构件、设备设施逐年老化,既有建筑使用安全风险也日益
凸显,但现有的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短板,与工作要求不相匹配。产权人不履行改造既有建筑安全责任人
的义务,在改建、维修时,不全面掌握建筑结构、建设年代等基本情况,不主动了解基本建设程序,不
依法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本指南的编制旨在推动建立健全既有建筑多部门协调联动和全周期监管机制,
推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化解,严格落实定期安全检查责任,建设既有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并有
效运行。
本指南共分为七个章节,一是总则;二是术语;三是第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四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五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六是档案管理;七是创新管理。
本指南由南京市应急管理学会医疗机构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制,并负责具体内容解释。在实施过程中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南京市应急管理学会医疗机构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越洋
国际716室)
归口单位:南京市应急管理学会。
主编单位:南京市应急管理学会医疗机构工作委员会。
副主编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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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
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京市中医院、南京脑科
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