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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执行与管理办法(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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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矿鲁能煤电有限公司阳城电厂2×150MW工程监理部JLYC/QTGL01-2008

编制说明

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强制性条文,确保阳城电厂2×150MW机组新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等达到建设标准要求,圆满

完成该项目施工、监理工作任务,顺利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阳城电厂2×150MW机组新建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各专业技术质量管理。

3、编制依据

锅炉专业、汽机专业、焊接专业和电气专业编制依据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土建

专业编制依据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4、执行要求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是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

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内容,必须认真执行。本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是针对本工程涉及到的强条内容

落实到项目承建三方单位。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当发生强条规定内容(附表1)时,施工单位的执行人要认真检查并填

写检查记录(附表2),交项目监理部专责监理工程师并会同业主方工程技术人员复查并保存记录。

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火电发电工程)各专业实施管理规定

山东济矿鲁能煤电有限公司阳城电厂2×150MW工程监理部JLYC/QTGL01-2008

附表1

一土建专业

强制性条文执行人复检人复检人

施工及验收内容

条款号(施工单位)(监理)(业主)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

第7.1.3条

禁超挖”的原则。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

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下表的规定执行。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基坑类别围护结构墙顶位移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地面最大沉降

监控值监控值监控值

一级基坑353

第7.1.7条二级基坑686

三级基坑81010

注: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4)基

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

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4当周围已

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第3.7.2条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第3.7.3条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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