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贷款提前还款流程.doc

发布:2016-01-07约小于1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流程(试行): 根据开总行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2010年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开行评三【2010】9号)的相关要求,我行编写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流程,请各县资助中心按照该流程办理助学贷款提前还款业务。 办理时间:每年1月至10月 具体流程: 一、提前还款申请、受理: 学生办理当月提前还款必须于上月10日至当月9日期间办理申请。县资助中心在此期间受理学生当月提前还款,当月提前还款测息的结息日为当月20日。学生在还款当月10日前必须将还款本息资金存入个人在代理行账户。 注明:当月10日至次月9日期间申请的学生视为申请下月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测息结息日为下月20日。流程图如下: 二、提前还款资金划转:当月10日至20日为资金划转和提前还款资料提交时间。资助中心在当月20日前(含20日)通过代理行将学生还款资金划转至省资助中心在开行账户。并将学生提前还款资料传真或邮寄至开行。(学生提前还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提前还款申请、扣划通知单、学生汇款单复印件、学生申请批次信息等)。流程图如下: 三、提前还款资金扣收:21日为当月提前还款资金扣收时间。开发银行根据收到的学生提前还款资料及划入省资助中心账户资金,完成学生提前还款资金扣划工作。 举例:学生张三拟于4月份办理提前还款,他必须于3月10日至4月9日期间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提前还款申请。张三4月提前还款结息日为4月20日,资助中心目前可联系客户经理为该生测算提前利息,待系统升级后可通过系统自动测算。学生在4月10日前(含10日)将还款资金存入自己在代理行账户。资助中心在4月10日至20日期间将张三的提前还款资金通过代理行划入省资助中心在开行账户,并将张三提前还款资料提交开行。开行在4月21日完成资金扣划。如果张三在4月10日到资助中心申请,资助中心应将张山归为5月份的提前还款学生,结息日为5月20日。 备注:本流程从2010年3月1日开始试行,三月份的提前还款受理从3月1日开始。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