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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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会
入
会
申
请
表
申请人姓名:
单位及职务:
移动电话: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会秘书处 制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会
入会程序示意图
注:推荐单位为各省辖市团委、省直团工委、直属高校团委和秘书处,推荐人为大创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团团长。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会章程
(2012年12月21日本团体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会(以下简称本团体)。中文缩写:大创会;英文译名:Anhui Young Graduate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Promotion Society,英文缩写:AYGIEPS。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是全省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者的群众组织,由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主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引导大学生积极创新和自主创业,促进科技成果向产业成果转化,为建设美好安徽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团体为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团体会员。
第五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是:
1.开展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帮助大学生创业者提高经济理论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其健康成长;
2.帮助大学生创业企业加强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科研院校、知名企业的联系,为他们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融资等服务;
3.培养、推介、表彰、宣传优秀青年企业家典型,并向有关部门推荐,特别是积极向省青年联合会、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推荐委员和会员;
4.引导大学生创业者承担社会责任,为促进安徽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团体为会员制组织,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条和负责人产生、罢免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第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第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提出终止动议。 第十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第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农、林、牧、渔业采矿业 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教育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0
填写《入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审核
转送
秘书处审核、整理报名资料
不 予 加 入
不合格
合格
未同意
大创会分管组织副主席审核
同意
秘书处整理上会名册及相关资料
主席团会议研究
未通过
通过
正式成为会员并获得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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