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8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伤残8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一、概述
失能残疾是一种生活没有以前的完全功能,进而受到身体、心理、经济等方面的双重损失的重大精神、生理性疾病或残疾状态。据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残疾人保险条例》,残疾人被认定为六级,并要求各级政府对残疾人进行保护和补助。《残疾人保险条例》定义了各级残疾人的评定标准佐证及其赔偿标准,其中八级残疾人被定义为“失能残疾”。这些失能残疾人被认定为失能残疾,其中部分人还可以劳动,但劳动力大大降低,贫困的特殊残疾人主要是智力残疾和思维残疾人,服务对象包括所有残疾人,其中,受害失能残疾人为8级。本文就八级残疾人给出相关评定标准和补贴标准。
二、八级残疾人评定标准
1、智力残疾:智力系数(IQ)在45分以下的残疾人;
2、情感残疾:智力正常的,生活行为表现明显低于对应年龄残疾人的残疾人;
3、思维残疾:智力正常的残疾人,其疾病明显地影响了思维能力,以致日常职能、生活活动以及自理能力明显受到影响;
4、行动残疾:智力正常的,持续性机械性、静全身或肢体瘫痪残疾人,病情稳定,并且在“残疾人就对象标准”中被认定为八级残疾而不能自理的残疾人;
根据《残疾人保险条例》的规定,八级残疾人应该享有赔偿:
1、赔偿金
八级残疾项目的赔偿金将全部拨付给受害残疾人本人,赔偿金为:
(1)全省范围内统一安排八级残疾人受害补助金3000元;
(2)由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慈善捐赠;
(3)政府财政部门下辖部门给予八级残疾人一定数额的护理补贴,用于帮助残疾人慰藉受害者和家属;
2、社会救助
各地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在赔偿残疾人的工作中,对受害残疾人给予一定的社会救助,主要包括补充残疾保险、残疾补贴、护理费、就业进修补贴等;
3、就业环境
政府要给予受害残疾人更多的就业机会,实施长期有效的就业帮扶,改善残疾人的就业环境,使残疾人的社会面貌得到改善。
四、结论
八级残疾是国家对受害残疾人的一种特殊保护,也是对残疾人的重大援助。八级残疾的评定标准以及相应的补贴标准,是政府部门补救受害残疾人的重要依据。政府应当加大对八级残疾人的保护力度,积极改善他们的就业环境,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公平正义。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