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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制造业企
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加速智能
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项目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
量基础设施(NQI)专项等项目中标准化成果的应用转化,
发挥标准对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
用,围绕《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提
出的标准重点方向,拟分阶段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
作。
一、试点目标
围绕智能制造标准在制造业各细分行业中的应用,优先
试点已发布、研制中的国家标准,配套应用相关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
50个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到2024年,遴选出
200个以上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形成一批推动智能制造有效
实施应用的“标准群”。
“标准群”是指以至少1项国家标准为核心、配套使用
若干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的标准集合。一个
“标准群”中标准数量不宜少于5项、不宜超过20项。“标
准群”中的相关国家标准可参考但不限于《智能制造重点国
家标准清单》(附件3)中列出的标准。
二、试点内容
申报主体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
点工作。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周期为2年。
(一)智能车间/工厂建设类。围绕产线、车间、工厂
中智能装备、信息化系统间集成、互联互通、安全等开展
标准应用试点。国家标准如:《数字化车间通用技术要求》
(GB/T37393-2019)、《智能工厂通用技术要求》(GB/T
41255-2022)、《智能制造对象标识要求》(GB/T
37695-2019)、《工业企业信息化集成系统规范》(GB/T
26335-2010)、《工业物联网仪表互操作协议》(GB/T
33899-2017)、《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等。
(二)新模式应用类。围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运维服
务、网络协同制造等新模式开展标准应用试点。国家标准及
计划项目如:《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通用要求》
T-339)、《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需求交
互要求》T-339)、《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生产要求》T-339)、《智能制造远程运维系统通
用要求》T-339)、《网络化制造环境中业务互操作
协议与模型》(GB/T30095-2013)等。
(三)新技术应用类。围绕人工智能、工业大数据、工
业软件、工业云、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制造业中应用开展标
准应用试点。国家标准如:《智能制造机器视觉在线检测系
统通用要求》(GB/T40659-2021)、《信息技术工业云参考
模型》(GB/T37700-2019)、《信息技术工业云服务能力通
用要求》(GB/T37724-2019)等。
(四)供应链协同类。围绕智能采购、智能物流、智能
销售和供应链集成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国家标准如:《供
应链管理业务参考模型》(GB/T25103-2010)等。
三、试点考核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智能制
造标准应用试点期满后组织考核验收。考核要求如下:
(一)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应提供关于“标准群”的
应用情况材料。以联合体形式申报时,“标准群”的应用情
况应全部在牵头单位实现。
(二)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应提出国家、行业标准的
修订建议,以及在试点过程中形成新的标准立项建议。
(三)围绕“标准群”形成标准应用实施指南或解决方
案,如:工具、软件、平台、装备或技术文件等。
(四)面对中小企业和同行业及时推广标准应用试点成功
经验。
(五)围绕“标准群”形成应用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向社会公布考核验
收通过的试点项目名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做好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顶层规划,推进试点项目
的下达、检查和考核验收。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主
管部门做好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