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审批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审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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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高校助学贷款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学 号:
班 级:
专 业:
院 系:
所在学校:
贷款次数:□首次 □再次 □三次 □四次 □五次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入 学 时 间 年 月 学 号 学制 学生类别 本 专
博 硕 户口类别 农业户口
非农户口 院 系
专业
班级 班级
身份证
号 码 考生号
电子
信箱
电子信箱
现住址 学生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人口 年收入 ¥: 家庭电话 家庭
联系人
系人 称谓 家庭电子
信 箱
贷
款
金
额
贷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仟 佰元整(¥: ) 本人保证:
1、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
2、按时还本付息。
贷款申请人(签名加盖手印):
年 月 日 其中:
学费(¥: )、住宿费(¥: ) ;
生活费(¥: ) 贷款期限 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院系填写 学习
状况 特优 优秀 良好 中等 较差 辅导员签字 品德
表现 优秀 良好 中等 一般 较差 班主任签字
借款申请人是我院系就读学生,表内所填资料属实,特此证明。同意该学生申请贷款。
院系领导签字: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意见: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签字:
(校资助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身份证、学籍档案(考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审批表)上的姓名要求一致。 本表共7页(含封面)。 承 诺 书(学生直系亲属使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学校:
我是 学生(以下简称“贷款学生”)的 (亲属关系),我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 高校制定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协议及相关规定,履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中的约定,保证贷款学生按时还本付息,我承诺并担保以下事项:
1、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按规定向学校提供贷款学生最新联系方式。
2、保证所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址、联系人和电话、贫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真实有效。
3、保证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在贷款学生未按时返还本息或罚息时,将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其工作,促其及时偿还本息及罚息。
4、在贷款学生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罚息时,我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5、如不能履行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第一承诺人(签字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身份证号:
永久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号:
第二承诺人(签字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身份证号:
永久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号:
年 月 日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关于贷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民政部门关于贷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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