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595-2022 地面臭氧浓度等级 .docx
ICS07.060CCSA47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595—2022
地面臭氧浓度等级
Levelsforsurfaceozoneconcentrations
2022-05-30发布2022-06-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21/T3595—2022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使用资料 1
5等级划分 1
参考文献 3
II
DB21/T3595—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定》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辽宁省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辽宁省气象装备保障中心、营口市气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宁微、战东、李丽光、李晓岚、王若男、白福宇。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通过来电和来函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辽宁省气象局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联系电话:024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4
1
DB21/T3595—2022
地面臭氧浓度等级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辽宁地区地面臭氧浓度的等级和指标。本文件适用于区域或单站地面臭氧浓度等级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地面臭氧surfaceozone近地面层大气中的臭氧。
[来源:QX/T71-2007,3.1]3.2
日最大8小时平均臭氧浓度dailymaximum8-hourmeanozoneconcentration
一个自然日内最大的连续8小时地面臭氧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也称日最大8小时臭氧滑动平均浓度。
[来源:GB3095-2012,3.9,有修改]
4使用资料
采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臭氧浓度数据(单位:μg·m-3)。区域日最大
8小时平均臭氧浓度取区域内各单站日最大8小时平均臭氧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5等级划分
表1列出了地面臭氧浓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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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3595—2022
表1地面臭氧浓度等级
等级
区域或单站日最大8小时平均臭氧浓度(μg·m-3)
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1级
110
对公众健康影响不显著。
2级
160
对公众健康有一定影响。
3级
220
对公众健康有显著的影响。
3
DB21/T3595—2022
参考文献
[1]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世界卫生组织.2005.关于颗粒物、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的空气质量准则
[3]GB/T34302-2017地面臭氧预警等级
[4]QX/T113-2010霾的观测和预报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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