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决算审核招标书 - 南山区政府.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众冠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
招
标
书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5月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众冠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
招标书
一、项目背景
为保证南山区高效、有序的开展众冠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工作。
二、项目服务内容
序号
工作项
主要工作内容
1
服务内容
1、按照工程量计算及套价对众冠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保障房的回收款、装修价款及分摊的公共配套进行工程结算审核,该部分总造价约为34183.686338万元。
2、对众冠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核(含前述第1项工程结算费用及该项目工程其他费用如:建设前期工程及勘察设计费、资金成本、管理费、法定规费、法定税金)。工程其他费用共计约10173.113万元。
三、项目服务价格上限
本次项目服务的控制金额为人民币44.9万元以内,其中:按照工程量计算套价的部分参照《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价格》(深价协[2017]14号)报价,且不计算效益收费。工程其他费用部分的审核参照《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表》(粤价[2011]313号)报价。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控制金额,否则参加单位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
四、对项目服务的要求
1、中标单位按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要求在30天内完成该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2、中标单位应有按时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充足的人力及其它资源保障;
3、本项目禁止进行分包、转包或拆分;
4、中标单位应与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签定保密协议。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必须是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承诺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为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
3、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为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
4、同类业绩条件:具有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的工作经验(提供证明文件);
5、投标人单位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投标资格或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提供证明文件);
6、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人不被接受;
7、本项目接受造价咨询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属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的2018年(过渡期)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预算中介机构库中的单位。
六、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采用直接票决法。
七、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1、招标文件响应声明书及投标报价(格式见附件1、附件2);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投标承诺函(参考附件4);
4、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投标资格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6、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提交的资料应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二套,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以上规定密封和标记后,按以下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单位。
2、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下午17:00前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区委大楼A0508室
联系人:赵工,电话 (四)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起有效期为10天。
八、废标条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定为废标:
1、投标人不满足具有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的工作经验;
报价文件无投标人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恶意骗取中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