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县地方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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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县地方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全省地税系统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局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可行性及背景
沾化县辖7镇2乡3个办事处, 443个行政村,总面积2215平方公里,人口39.5万,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农业县。沾化县地税局在岗人员76人,其中40岁以下只有22人,大专以下学历的有11人。当前设置直属征收分局、下河征收分局、泊头征收分局、下洼征收分局、古城征收分局、冯家征收分局6个征收机构,
随着新一轮征管改革和“营转增”税制改革的进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呼之欲出。在充分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对税源、收入、交通、技术等方面因素的分析,我们认为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切实可行的,其必将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有效解决税源集中与机构人员分散之间的矛盾,切实防范执法风险,促进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安全运行。
一是从税源分析上看,税源基本集中在城区的特点较为明显,其他乡镇基本上只有个体零散税源;二是从税收收入上看,税收总量较小,基本上集中在制造业、金融保险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货物运输业等行业;三是从交通状况上看,存在县城向各乡镇“放射状”的特点且交通便利;四是从地税机关自身看,机构人员分散、骨干力量不足问题十分突出,急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五是从技术支持上看,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上线运行,为设立集中征收机构,实行“综合柜员,一窗式服务”创造了条件。
二、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在科学分类税源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内部分工,建立明确的税源管理岗责体系、运行机制和考核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科学进行职责分工,运用信息管税的手段,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管理,达到有效避免执法风险,提高税源控管能力,强化税收征管质效,促进税收增长的目的。
三、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工作内容
(一)科学调整基层征管机构职能,设置集中征收机构。
按照总局和省市局纳税服务工作意见,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要求以及集中办公实际,将我局办税服务厅进行整合,实行集中征收,优化办税流程。
1、将征收与管理分离,成立集中征收机构。根据“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力求节约、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将县局纳税服务中心的业务和直属征收分局、下河征收分局、泊头征收分局、下洼征收分局、古城征收分局、冯家征收分局服务厅业务进行整合,成立全县统一的地税集中征收机构——沾化县办税服务厅,在大集中系统设立 “沾化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使用“沾化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征收专用章”;简易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使用“沾化县地方税务局”印章。
2、集中征收在“大集中”系统中的实现形式。报经省、市局批准,省局“大集中”系统中办税服务厅所有岗位权限升级为县区级,办理全县所有纳税人办税服务厅业务。
3、实现纳税事项“一站式”办理。对纳税人到地税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办税服务厅统一办理,并明确各环节工作标准、程序和时限,强化过程控制,切实简化程序,真正实现“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格局。
4、为偏远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个性化服务。负责实行集约化办公后,针对偏远纳税人的发票领购、代开、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等方面的工作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个性化服务。
(二)推行税源分类管理,搭建税源专业化管理基础架构。按照税源的区域特点及税源管理现状,建成在征收和管理“分离”的大框架下,对非全职能的基层管理单位实行分行业与分区域相结合的分类管理模式,在不改变原有业户税收入库隶属关系的前提下,按照税源大小进行适当调整。直属征收分局、下河征收分局、泊头征收分局、下洼征收分局、古城征收分局、冯家征收分局六个征收单位设置为非全职能征管机构(以下简称“各征管机构”),各设日常管理组、税源管理组,根据各自征管范围,负责日常管理、税源管理和综合管理。
1、直属征收分局采用分区域和分行业相结合的方式把纳税人分成三类,实行分类管理。对面向纳税人的管理按业务类实行分组分岗管理。按照“抓大、控中、定小”的工作要求,采用分区域和分行业相结合的方式把纳税人分成三类:
(1)、建筑业、房地产业纳税人。
(2)、城北工业园(该区域内)纳税人。
(3)、普通纳税人(上述纳税人以外的部分)。
房地产、建筑业纳税人与城北工业园纳税人、普通纳税人交叉的,划入行业纳税人。
2、其他五个农村征收分局按乡镇行政区划界定征管范围,实行属地管理。对面向纳税人的管理按业务类实行分组分岗管理。
(三)规范业务类属管理,合理设定岗位职责。
1、岗位设置:
集中征收机构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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