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协议.doc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合作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登记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议依据
1.1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协议目的
2.1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第三条协议原则
3.1本协议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协议内容
4.1本协议内容包括合作社的基本情况、登记申请、审查程序、登记费用、登记结果等。
第二章合作社基本情况
第五条合作社名称
5.1甲方合作社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作社住所
6.1甲方合作社的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合作社经营范围
7.1甲方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作社组织形式
8.1甲方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情况
9.1甲方合作社现有成员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登记申请
第十条登记申请材料
10.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登记申请材料:
10.1.1合作社登记申请书;
10.1.2合作社章程;
10.1.3合作社设立大会决议;
10.1.4成员身份证明;
10.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1.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申请材料审核
11.1乙方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____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审核通过
12.1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乙方应在审核通过后向甲方发出《登记受理通知书》。
第四章登记审查
第十三条审查内容
13.1乙方对甲方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3.1.1合作社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13.1.2合作社章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3.1.3合作社成员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3.1.4合作社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第十四条审查期限
14.1乙方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审查。
第十五条审查结果
15.1乙方审查通过后,应在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登记决定书》。
第五章登记结果
第十六条登记证书领取
16.1甲方在收到《登记决定书》后,应在____日内到乙方指定的地点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登记证书》。
第十七条登记公告
17.1乙方应在登记决定作出后____日内,通过公告或者其他方式公告合作社的登记信息。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
1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协议解除
19.1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解除:
19.1.1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19.1.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19.1.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
20.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一条协议附件
21.1本协议附件包括:
21.1.1合作社章程;
21.1.2合作社设立大会决议;
21.1.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登记费用及支付
第十九条登记费用标准
19.1乙方对合作社登记收取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和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费用支付方式
20.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转账或者其他约定的方式支付登记费用。
第二十一条费用退还
21.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作社登记失败,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登记费用。
第七章登记信息公示
第二十二条公示内容
22.1合作社登记信息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社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成立日期、登记日期等。
第二十三条公示方式
23.1乙方应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及时公示合作社的登记信息。
第二十四条公示期限
24.1合作社登记信息公示期限为____年。
第八章登记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档案建立
25.1乙方应建立合作社登记档案,并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第二十六条档案保管
26.1乙方应妥善保管合作社登记档案,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二十七条档案查阅
27.1合作社及其相关人员有权查阅自己的登记档案,查阅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手续进行。
第九章合作社变更登记
第二十八条变更登记申请
28.1合作社变更登记,应向乙方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及有关变更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变更登记审查
29.1乙方应在收到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对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第三十条变更登记结果
30.1乙方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