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20607-2018CN 军贸舰船完工文件编制及提交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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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FL 1500
CB 20607—2018
军贸舰船完工文件编制及提交要求
Requirement for compilation and submission of military trade ships
finished documents
2018- 12-28发布
2019-03-01 实施
CTEcSa 合 末
(翻)内置防伪码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发 布
CB 20607—2018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沪东中华造船 (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阳涛、曾红莉、高学堂、袁鑫、孙成文、杨官礼、马强、陈慧玲、郭娅、郭
碧欣、周洪元、程楠。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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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 20607—2018
军贸舰船完工文件编制及提交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军贸舰船(以下简称“舰船”)完工文件编制和提交的一般要求、详细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研制和生产的军贸舰船。改进、增装和改装的舰船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B 1229—1994 舰船总体技术文件编写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军贸舰船完工文件 military trade ship s finished document
舰船建造结束后,根据设计、施工、检验、试验结果为满足舰员使用、维修而编制的全船性完工图 样和技术文件及系统、设备随机文件等技术资料的总称。
3.2
随机文件 supplied document
随同系统或设备出厂(所)的图样和技术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完工文件应为舰员提供舰船及其安装在舰船上的系统、设备进行使用、维修及综合后勤保障等的 技术依据。
4.2 完工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若无规定时,应在完工文件中给出定义或加以说明。
4.3 完工文件必须与舰船总体、系统、设备的实际交付状态相符,严格做到图、文与实物相一致。
4.4 完工文件应完整。公式、表格、数值和剂量符号等应准确、协调、统一;文字表达应正确、简明、 通俗易懂;图面、图样、图表应清晰、整洁;装订牢固。
4.5 当合同有规定时,系统和设备的使用文件和维修文件应合编成技术手册。舰船的使用文件和维修 文件宜编成技术手册。
4.6 完工文件宜用中文编写,并按合同要求译成相应外文。译文应准确反映原文的技术内容,不应存 在歧义。
4.7 系统和设备随机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按有关军贸舰船标准执行。
4.8 应按合同要求提交完工文件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5 详细要求
5.1 编制依据
完工文件的编制依据主要为:
a) 舰船建造合同及其技术规格书;
b) 上级的有关批复文件;
c) 系统、设备的供货合同、技术规格书、技术协议书等;
d) 施工设计图样与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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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舰船检验、试验的质量凭证;
f) 舰船技术状态更改记录。
5.2 完工文件项自
5.2.1 全船性完工文件
全船性完工文件项目应根据不同舰船,由外贸合同的甲乙双方商榷确定,并写入合同或技术协议。 5.2.2 随机文件
系统及设备随机文件项目应根据不同系统、设备参照有关标准确定。
5.3 编制程序
5.3.1 在投标或外贸合同签订前,舰船施工设计单位、承造船厂、系统技术责任单位和设备承制厂(所) 提出完工文件目录,由军贸公司列入投标文件或外贸合同附录中。
5.3.2 船东接到军贸公司的全船完工文件目录后,提出意见并反馈至军贸公司。 注:本标准中的军贸公司是指拥有国家授予的军品出口资质的贸易公司。
5.3.3 军贸公司接到船东对全船完工文件目录的审查意见后,组织舰船施工设计单位、承造船厂、系 统技术责任单位和设备承制厂(所)与船东协调。
5.3.4 完工文件由舰船施工设计单位、承造船厂、系统技术责任单位和设备承制厂(所)按照完工文 件目录进行编制。军贸公司应向舰船施工设计单位和承造船厂提供有关编制完工文件的必要技术资料。
5.3.5 由设备承造厂(所)和系统技术责任单位编制随机文件。
5.4 完工文件内容
5.4.1 全船性完工文件
全船性完工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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