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复习提纲(附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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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的作用。(1)海洋是人类食品的重要来源地;(2)海洋是人类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料和能源供应地(如海水资源、海底石油、海底矿砂、锰结核);(3)海洋是海洋是人类发展贸易和友好往来的交通要道;(4)海洋是风雨的故乡,全球气候的调解器;(5)海洋是国防的前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此外,海洋对人类还有其他作用,如开辟海上公园、旅游胜地以增加国民收入等。
海洋法的概念、特点。概念:海洋法是规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调整国家间在各海洋领域内从事各项活动而形成的相互关系的原则、制度和规则的总体。特点:国际性、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国家权益性
海洋法的主要渊源,辅助渊源,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辅助渊源: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权威法学家学说、普遍性国际组织的规范性决议;国内法的渊源:立法、习惯和法理。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82 年通过。
海洋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有哪些?(1)便利国际交通原则;(2)公平利用海洋及其资源原则;(3)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保护原则。
群岛基线:连接群岛最外缘各点的直线基线,是群岛国测量其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基线。
群岛水域:群岛基线内——即向陆、向岛一面的水域。
群岛水域通过权:指按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群岛国制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海道,转为所有船舶和飞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继续不停、迅速通过和无障碍的过境为目的而行使正常的航行和飞跃的权力。
毗连区: 毗连区又称邻接区或特别区,是指沿海国在毗连其领海的一定范围内,对若干特定事项行使必要管制的区域。
论述无害通过权。无害通过权是指在群岛海道通过权有关规定的限制下,所有国家的均享有群岛国内水界限以外的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如为保护国家安全所必要时,群岛国可在对外国船舶之间在形式上或事实上不加歧视的条件下,暂时停止外国船舶在其群岛水域特定区域内的无害通过。这种停止仅在正式公布后发生效力。
构成国际海峡的两个要素。①在国际海运和航行中具有重要价值;②是两面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海洋通道。 有关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的主要观点。(選擇題)(1)“领海论”:拉丁美洲一些国家提出的,主张200海里海洋权由国家所持;(2)“公海论”:美、英、法、日本等海洋大国主张的“领海以外即为公海”;(3)“专属管辖区论”:许多发展中沿海国家认为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是“自成一类”的区域。
大陆架的概念、自然资源, 大陆架的划界问题。(1)概念——法律上的大陆架通常包括陆架、陆坡和路基等三部分的海床和底土,其包含着一个比地理学上的大陆架范围更大的海底区域。(2)大陆架上的自然资源——①油气资源;②固体矿物资源;③定居种生物资源和生物机体残骸堆积的资源。(3)大陆架的划界问题。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的划分原则有:自然延伸原则、中间线(或等距离线)原则和公平原则。
什么是公海?公海的法律地位,公海自由的内容。公海是指各国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的所有部分。按其结构和面积来说,公海是海洋的主体;法律地位:公海是全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供所有国家和平与平等的使用;公海自由的内容: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建设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捕鱼自由、科学研究的自由。(P155)
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法律地位?实行什么开发政策?管理机构?概念:国际海底区域即公海海底区域,包括各国大陆架以外的海床、海底及其底土;法律地位: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在其内的开发活动应为全人类的福利进行;开发政策:平行开发制,它是暂时的、过渡性的、有条件的;管理机构:实行国际管理,由国际海底管理局实施管理。
如何实现海底资源开发与海洋环境保护并重?(1)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制度;(2)实行海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健全海洋环境责任制度;(4)深海底资源开发前的培训制度。
国际法上海洋环境污染的定义?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1)定义:海洋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的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包括河口湾),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生物资源或海洋生物、危害人类健康、妨碍包括捕鱼和海洋的其他正当用途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损坏海水使用质量和减损环境优美等有害影响。(2)基本原则:1)国家主权原则:国家队本国海洋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并需尊重他国主权、不损害他国海洋环境;2) 可持续发展原则:包括代际公平、代内公平、可持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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