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制度——职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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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
现象负责。
2. 3.
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4.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帐款、在途资金等帐户造成损失负责。
5.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6.对成本资金、 价格控制管理不严, 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 影响工厂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7.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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