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发包工程合同(钢筋制安 ).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承 发 包 工 程 合 同
施工单位(钢筋制安组): 签订日期: 2008年 11 月 3 日
发包方(甲方): 茂名建筑集团公司愉景家园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 潘日桂铁工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愉景家园 (二)、工程地点: 茂名市双山六路与高凉南路交汇处 (三)、工程内容: 详合同附表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建筑、结构、水电、等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内容:乙方承包本工程 A、B、C、D、E、F六座全部钢筋制作安装分部工程。 (五)、承包方式:根据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方案所规定的承包范围内容,由乙方包工不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干单价(计件工资)、包机械工具方式承包。 第二条 工程造价 (一)、工程造价(或计件工资)按乙方实际施工的项目以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方法、图纸、签证为依据计算工程量结算。
(二)、承包项目包干单价(详附表): / / / 第三条 工 期 (一)、按甲方在开工时所要求的施工进度,完成所承包项的施工任务,在双方商定工期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详细施工工期另行约定。
(二)、分层、分部、单位工程实际施工工期,以双方现场签证为计算依据。因甲方原因造成推迟或延误工期,乙方应当天报现场施工员、总工长、项目副经理签证,否则不得顺延工期。 (三)、增加或减小工程在承包工程量,总额的20%以内,不发生增减工期,超出20%工程量按合同比例计算增减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验收(附验收规范标准表),确保达到优良标准,属乙方施工质量和责任所造成返工修理的人工、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①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规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②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展开安全活动。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工作前熟悉各项安全措施。③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章),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能违章蛮干,如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④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⑤必须要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
材料、设备机具供应 (一)、工程所需钢筋材料、塔吊设备(除注明外)由甲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或(仓库)。 (二)、由乙方负责承包 钢筋制作安装所需的机械设备(如断铁机、弯铁机、调直机、电焊机等)、包工具、铁线、保护层垫块、照明灯具。 (三)、乙方应根据施工工期结合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提前15天提供所需用的材料、月度计划报表,经甲方材料组、项目副经理审核后交采购员负责按计划进场。 (四)、甲方未能按经审核乙方提供的材料、月度计划进场,造成乙方人员停工待料,甲方应及时调派安排乙方人员工作,否则,所延误的工期顺延,顺误工期应双方办理签证。 (五)、如因乙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机械、计划表,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①乙方自带资金垫资从基础开始施工至地下室负二层顶板完工,中途不借支任何伙食费、工资、机械材料费。②在地下室负二层顶板浇筑砼完毕后按所完成工程的施工进度付80%进度款(含生活费)。③从地下室负一层开始施工的分项工程按每月完成进度付75%工资(含生活费、当月中途不借支任何费用)。④全部封顶付完成进度85%(含已付的工资)。⑤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30天内结清工资款。 (二)、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及有关单位组织验收达到合同第四条质量标准叁拾天内结清承包工程款。 第七条 奖与罚 (一)、①按合同商定工期完工不奖不罚,若超期完成每延期半天按裙楼、标准层包工单价扣减2元/㎡,地下室每吨扣减30元结算。②每延期1天裙楼、标准层按包工单价扣减4元/㎡,地下室每吨扣减50元,以此类推结算。 (二)、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标准的,不奖不罚;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建设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三)、罚金应分层、分项、分部进行签证,交工地财务办妥扣减手续,在乙方承包工程完工结算时扣减。
(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结算款或逾期组织竣工验收,从逾期第七天起,向乙方偿付拖欠数额每日的万分之一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完工交付使用或因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按合同中第七条第一款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其它约定条款
(一)、在施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①乙方施工承包的分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