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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研究综述.doc

发布:2018-10-10约3.65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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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研究综述   [摘要]对现阶段农民财产性收入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总结,从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界定、经济功能、发展现状和制约因素等方面进行阐述,并以丰富和拓展性的有关研究,对提高农民收入和农村改革实践的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民财产性收入;农村居民收入;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9107   1关于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界定   国内学者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相关概念还存在争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定义,农民财产性收入是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唐雪梅认为这个定义忽视了农民转让无形资产所获得收益;张乃文从动产和不动产角度对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行界定;林淋认为农业机械的租赁收入可以作为农民财产性收入范畴。周林彬指出由农民中传承的手工艺术也为农民财产性收入。   2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经济功能   陈黛媛指出财产性收入的提高能优化农民收入形态,缩小收入差距;林淋、涂圣伟指出财产性收入的提高能够刺激农民消费 ;陈子剑财产收入对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三农问题的解决有着积极意义。   但是不少学者认为财产性收入有其消极的一面:韩德胜认为财产性收入具有马太效应,财产性收入会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化。李金良通过实证分析提出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变大的原因。   3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现状   学者对农民财产性发展现状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某个地区财产性收入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动态的观测农民财产性收入变动情况;另一方面学者集中研究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差距变化。   张车伟和王德文指出我国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较低,东部地区财产性收入占比大于西部地区,但西部地区财产性收入贡献率大于东部地区;涂胜伟、郭俊敏通过调研数据得出现阶段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是租金及土地财产性收入构成,在偏远的西部地区,财产性收入仅为存款利息。在对农民财产性差距研究方面:何绍周研究不同收入阶层的农民,发现财产性收入占比越大,其人均收入也越多。张勇通过金融及人力资本视角研究了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城乡差距问题。   4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制约因素   4.1资源禀赋因素   曾为群和周荔力认为农民财产拥有量决定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多寡 。金丽馥认为农民受教育程度和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导致他们的个人生产能力低,减少了其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机会。王歧红提出组织化程度、市场健全程度影响财产性收入的获得。谢建飞指出农村信息化建设落后,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   4.2制度因素   第一,收入分配制度。阮锐钊认为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导致农民收入低下,除生活需要农民用来投资的剩余资金很少。陈建东等人通过计量分析了得出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呈正相关关系,但农民获得非农收入的渠道不畅。   第二,土地相关制度。周其仁农民的土地财产收益权缺失,农民手中财产权权能得不到发挥。何绍周从法经济学角度提出土地制度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不足、存在被迫流转现象。夏宁认为征地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公共利益界定的模糊性与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不合理。涂圣伟指出农民家庭承包地、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抵押,使土地无法作为资产进入市场,资产价值无法有效发挥。   第三,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农业部经管司经管总站研究课题组指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享有的集体收益分配权没有落实到位、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不完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法律地位而无法人地位、集体经济组织缺乏优惠扶持政策、财务公开不到位、审计监督不得力等问题。李伟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集体资产所有者存在虚置,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权利义务的划分不清晰,导致对集体资产的管理混乱。   第四,金融制度。王歧红农信社存在产权制度不完善、经营管理效率低下等弊端。涂圣伟、陈子剑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单一,非正规金融机构被排斥在体制外,导致民间借贷盛行,金融秩序混乱。   第五,社会保障制度。林淋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公平的,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不能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社会保障 。王歧红认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范围小、标准低、资金来源不充分,影响到农村居民的投资选择,抑制了农村居民的投资愿望。覃建芹只要农民群体不能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障,农民就没有太大的动力去实现土地的财产性收入。   4.3其他因素   李迎君农民财产性收入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单向格兰杰因果关系 。常文涛利用Var模型得出工业化城镇化与农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存在正相关关系。高志仁提出城乡市场发育程度不同,加大财产性收入差距 。王歧红认为农村三大产业结构发展很不协调,致使农民收入来源少,投资渠道窄。   5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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