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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管理.pdf

发布:2024-12-29约1.03万字共1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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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管理

一、资料管理的依据

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规

程、标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3.《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382-2017;

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17;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

6.《工程监理资料管理标准化指南》TB0101-201-2017;

7.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8.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9.监理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要求

(一)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原则

1.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

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客观反映监理工作实际情况

以及工程建设各方的合同履约情况。

2.监理资料应字迹清晰、内容齐全,并有相关人员签字;需要加

盖印章的,应有相关印章。

3.监理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具有可追溯性;由多方

共同形成的资料应分别对各自所形成的资料内容负责,严禁伪造或

故意撤换。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

4.监理资料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

件提供单位的印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5.监理资料应保证时效性,及时确认、签字和传递。

6.监理资料按载体不同分为纸质资料和数字化资料,载体的选择

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需加盖印章的工程资料应采用纸质载体;

(2)记录类、台账类等资料宜采用数字化载体;

(3)由城建档案馆归档的资料,其载体形式应符合档案管理相关

规定;

(4)数字化资料应符合相关的数据标准,资料管理软件形成的工

程资料应符合相关要求;

(5)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留置隐蔽前的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中应有对应工程部位的标识。

7.监理资料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共享和传递。

(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职责

1.监理单位应对监理资料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管理体

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定期组织对项目监理机

构监理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相关规定督促项目监理机构提

交监理档案并按规定留存。

2.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资料管理负总责。

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理单位管理制度,指定专职或兼职资料管理人

员管理工程监理资料,并明确其岗位职责,并履行《建设工程监理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

规范》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赋予的其他资料管理职责。

检查监理资料签字人员和资料管理人员的工作。

组织整理监理档案,并按相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

3.各专业监理人员及监理文件资料签字人员应对本专业资料和所

签署监理资料负责。

各专业监理人员及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

的监理资料,监理文件资料签字人员应对资料来源单位报送的资料

进行审核,在监理文件资料形成过程中签字人员对资料有疑义的,

应向资料来源或形成单位询问和核实,并向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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