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施工项目经营目标考核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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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施工项目经营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项目管理,激发各级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施工经营管理特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名词解释
(一)项目经理:指实际负责项目管理的责任人。
(二)直管项目: 指由公司负责直接组建和管理项目部的项目。
(三)非直管项目:指由分公司负责组建和管理项目部的项目。
(四)参建工程:指分公司参与其他(非自管的)项目部的部分工程。
(五)联营项目:指由公司(或分公司)承担协助管理责任,联营方承担施工及成本责任的项目。
(六)实际成本:指完成合同标的实际发生的完全成本。
(七)合约成本:指按内部承包协议进行结算的成本。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综合目标考核原则。实行以经济目标为主,覆盖工期、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目标的综合目标管理与考核。
(二)分级考核原则。直管项目由公司负责管理、监督、考核、奖惩;非直管项目由分公司负责管理、监督、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审定后由公司进行奖惩;分公司由公司负责管理、监督、考核、奖惩。
(三)合约管理原则。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项目部与参建分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签约各方按责任书(协议)履行责任和义务,享有权利。
(四)市场原则。项目部使用公司或分公司材料、设备等资源按市场原则运作,项目部组织使用资源时优先使用公司和分公司资源。
(五)过程考核与最终考核结合原则。实行年度预考核,完工预考核(需成本确定),工程结算确认后最终考核。
(六)权、责、利结合原则。项目部享有对项目自主经营的权利,对未能实现项目经营目标承担责任,享有实现项目经营目标的奖励。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管理范围覆盖施工、结算、收款、保修服务等合同履行全过程。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五条 公司经营管理部是项目经营目标考核的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按各自职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六条 项目经营目标实行分级管理,根据项目性质分级签订责任书,进行分级考核,分级管理关系如下页附图。
(一)直管项目在开工前由公司与项目部签订责任书,项目部对项目全部工程的经营成本(包括分公司参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承担责任。
(二)非直管项目在开工前由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责任书(须经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核),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备案,项目部对项目全部工程的经营成本(包括分公司参建工程的合约成本)承担责任。
(三)参建工程在进场前由项目部与参建分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由参建分公司与参建工程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备案,参建工程责任人对参建工程的经营成本承担责任,接受项目部和参建分公司的管理、监督、考核、奖惩。
(四)联营项目纳入分公司考核,不单独进行考核。
(五)分公司经理一般情况下不担任项目经理。
(六)分公司考核由公司根据内部经济责任制等有关制度按年度进行,考核范围包括分公司管理的非直管项目(包括联营项目)及其参建工程。
分级管理关系图
第三章 经营目标确定
第七条 上缴公司综合管理费费率原则上执行表1,并在项目责任书中明确。确属创新市场、业绩,申请下调上缴公司综合管理费费率的,应在项目投标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对合同价格水平较高的项目,公司可适当调高上缴费率。承接项目时应认真分析测算成本,以确保满足公司综合管理费上缴要求。
表1 公司综合管理费额定费率表
工程地点 自营工程 联营工程 盾构工程 其他土建与机电、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省内工程 10% 7% 2% 省外工程 5% 1.5% 注:1.BT项目由公司按BT合同价下浮5%后作为项目部的承包价,再按本表中费率计提公司综合管理费,未能达到本表上缴水平的项目由晨洲公司与公司经营管理部另行测定。
2.国外工程参照省外工程标准并针对具体项目由公司经营管理部另行测定。 第八条 项目工期、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目标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与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确定。
第九条 其他经营目标的确定:直管项目由公司经营管理部测算,公司与项目部协商确定;非直管项目由分公司测算,报经营管理部审核,分公司与项目部协商确定;参建工程由参建分公司测算,参建分公司与参建工程责任人协商确定。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 项目考核分期进行,由项目部核算盈亏后向公司经营管理部申报:年度预考核在次年一月底前申报;完工预考核在项目完工移交、成本确定后2个月内申报;最终考核在工程结算确认后1个月内申报。
第十一条 经济指标的计算
(一)应缴指标:应缴公司综合管理费=甲方确认的结算产值×公司综合管理费费率;应缴利润=甲方确认的结算产值-项目完全成本。
(二)实缴款:指实际已上缴的公司综合管理费和利润。实缴款必须在完成上缴设备折旧费、“五保一金”、其他应缴款、项目借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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