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440402 KLT 17-2019葡萄酒电动分酒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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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LT
珠海市科力通电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440402 KLT 17—2019
葡萄酒电动分酒器
2019 - 12 - 20 发布 2019 - 12 - 20 实施
珠海市科力通电器有限公司 发 布
Q/440402 KLT 17—2019
前 言
本产品暂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根据产品特点结合本公司的生产实际制定本企业标准,
为产品研发、组织生产、质量监督和贸易仲裁提供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KLT 17-2019 《葡萄酒电动分酒器》,与Q/KLT 17-2019相比,变化如下:
——修改了原材料要求;
——增加了“环境适应性”、“盐雾试验”。
本标准由珠海市科力通电器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珠海市科力通电器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韶、朱伟、占炜、陈淑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440402KLT 17-2019(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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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40402 KLT 17—2019
葡萄酒电动分酒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葡萄酒电动分酒器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存。
本标准适用于葡萄酒分酒及醒酒的葡萄酒电动分酒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3 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的驱动电源的不同可分为:干电池式电动分酒器和充电式电动分酒器。
4 要求
4.1 原材料要求
4.1.1 与食品接触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4.1.2 其他材料应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4.2 外观与结构
4.2.1 葡萄酒电动分酒器表面光洁,无毛刺、尖利边、明显变形、锈蚀或塑化不良、污迹、异味等影
响美观和使用的缺陷存在。
4.2.2 葡萄酒电动分酒器美工线均匀,按键灵敏可靠。
4.2.3 葡萄酒电动分酒器能紧密的塞紧红酒瓶口,无松动。
4.2.4 各组件装配良好,不得有松动、掉落现象
4.2.5 所有文字和符号应清晰、正确。
4.3 15 秒分酒性能
按5.2的要求进行试验,酒液应能从倒酒器流出口流出且流动顺畅,无阻涉现象,分酒量不少于
15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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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整瓶分酒时间
按5.3的要求进行试验后,分酒时间不超过60秒。
4.5 满电分酒瓶数
按5.4的要求进行试验后,分酒瓶数应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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