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件抽样检验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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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件抽样检验标准
1.0 目的:确定检验作业条件,确定抽样水准,明确检验方法,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
2.0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产品验证、生产组装所需塑胶制品的成品、部品及其表面的喷油、印刷。3.0 检验条件:
温度:23℃(+5,-5)
相对湿度:60%(+15%,-10%)
距离:人眼与产品表面的距离为300—350mm。
时间:检测量面和其它不超过8s;
每件检查总时间不超过30s(除首件)。
位置:检视面与桌面成45°;上下左右转动15°
照明:100W冷白荧光灯,电池表面500-- 550mm(照度达500~550Lux)。
4.0 应用文件: MIL-STD-105E II 抽样计划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工程图纸、工程样板。
5.0 检验标准: 1、MIL-STD-105E II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AQL订定为?CRI=0、MAJ=0.65 、MIN=1.5。2、相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6.0 定义:
6.1缺点分类:6.1.1 严重缺陷(CRI):可能对机器或装备的操作者造成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导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重大品质事件的。6.1.2 主要缺陷(MAJ):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6.1.3 次要缺陷(MIN):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现,发现后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6.2塑胶品不良描述:6.2.1 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6.2.2 气纹: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6.2.3 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下陷。6.2.4 水纹:射胶时留在产品表面的水波浪的纹路。6.2.5 拉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产品表面造成的划痕。6.2.6 变形:产品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6.2.7 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的位置。6.2.8 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碳化发黑。6.2.9 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6.2.10 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6.2.11 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6.2.12 混色: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产品本色不同的颜色。6.2.13 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6.2.14 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6.2.15 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6.2.16 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6.2.17 油污(油痕):由于种种原因,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包括脱模式剂),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6.2.18 气泡:透明产品内部形成的在中空。6.2.19 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的塑胶件表面线形痕迹。6.3喷涂件不良描述:6.3.1 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6.3.2 垂流: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6.3.3 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6.3.4 分界线不清: 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6.3.5 针孔: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6.3.6 露底:该喷没喷的部位称露底。6.3.7 虚喷: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6.3.8 喷花:涂膜厚度不均匀的部位。6.3.9 杂物:涂膜表面因杂点,毛尘引起凹凸点。6.3.10 泛白:涂膜表面呈气雾状。6.3.11 污垢:光滑面上的污迹,通常在不干净的环境中造成。6.3.12 颗粒(尘点):在喷涂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6.3.13 剥落:在喷涂层表面出现的喷涂层脱落现象。6.3.14 划痕:在喷涂层表面有线状划伤现象。6.3.15 色差:喷涂层出现与标准色板或客户封样件的颜色差异6.3.16 龟裂:喷涂层表面有裂纹现象6.3.17 光泽差异:喷涂层表面光泽度不在标准样品的光泽度内
7.检验内容:7.1检验条件:7.1.1 检验环境光源:100W冷白荧光灯,光源距被测物表面500 mm~550mm ,(照度达500 Lux~550Lux)7.1.2 被检物表面与眼睛距离:300~350mm 7.1.3 视线与被检物表面角度: 45 ±15°7.1.4??检验时间:≦12s7.1.5??检验员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无色盲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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