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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法理学笔记整理篇演示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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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  eq \o\ac(□,张) eq \o\ac(□,文) eq \o\ac(□,显) —— 法理学笔记  eq \o\ac(○,第)EQ \* jc2 \* Font:黑体 \* hps16 \o\ad(\s\up 9(yī),一)EQ \* jc2 \* Font:黑体 \* hps16 \o\ad(\s\up 9(zhāng),章) EQ \* jc2 \* Font:黑体 \* hps16 \o\ad(\s\up 9(xù),绪)EQ \* jc2 \* Font:黑体 \* hps16 \o\ad(\s\up 9(lùn),论)   第一节 法学 一、法学的含义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研究活动和认识成果的总称。  = 1 \* GB3 ①从法律的制定到法律的实施的角度,法学可以分为法社会学、立法学和法律解释学等。  = 2 \* GB3 ②认识论的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理论法学: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应用法学:研究现实的国际和国内法学制度。 = 3 \* GB3 ③从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法学可以分为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创制和适用法的方法是法学研究对象的较低层次。   法学体系,就是由法学内部各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学科或知识系统。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社会有了法律现象,就有了关于这些现象的思想、观点,而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的较晚,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   法学的产生是有条件的:首先,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其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 *中国法学的历史发展 法学在春秋战国时期有了相当的发展,出现了法家、儒家等许多直接或间接探讨法律问题的流派;在西汉中期以后,儒家思想一直占统治地位,法学衰微;鸦片战争以后,在法学领域中开始引入一些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思想。 *西方法学的历史发展  = 1 \* GB2 ⑴法学最早源于古希腊,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发展唯一们独立的学科,出现了法学流派,编写了法学著作。  = 2 \* GB2 ⑵中世纪欧洲,法学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  = 1 \* GB3 ①神意论: 主张内容:法是神的意志的体现。 代表人物:西罗马法帝国后期的圣·奥古斯丁和11世纪经院主义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  = 2 \* GB3 ②理性论: 主张内容:法是人的理性的体现,自然法高于实在法。 代表人物: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家[其认为,理性作为一种遍及宇宙的普世力量,乃是法律和正义的基础],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17、18世纪的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一些学者。  = 3 \* GB2 ⑶12世纪至16世纪是罗马法复兴时期,出现了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 罗马法复兴过程中,先后经历“注释法学派”和“评论法学派”两个阶段,前者以中世纪西欧流行的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后者致力于罗马法与中世纪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  = 4 \* GB2 ⑷17世纪至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代表新兴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要求的思想家们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法律思想、理论和学说;之后,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出现了许多法学流派,他们为法学研究积累了大量的资料,提供了不少有价值的、合理的观点。 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取代了日渐衰落的自然法学派,成为19世纪三大法学学术流派。其中,历史法学派以胡果特别是萨维尼为代表,他们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随着一个民族的文明发展而自然地、逐步的发展,法的主要形式应当是习惯法。分析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也沁和奧斯汀,他们强调对法着重进行法理学上的研究分析,轻视甚至是否定对法进行价值研究。提倡运用纯形式逻辑和推理的方法解释或认识法的共同概念、原则和特征。所以按照奥斯汀的理论,恶法亦法。实证主义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属于20世纪以后的法学流派。 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一些学者主张将法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本性,其中主要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格劳秀斯、英国的霍布斯、法国的卢梭等。  = 3 \* GB3 ③规范论: 主张内容: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一支以制裁为后盾的行为规则。 代表人物:英国的托马斯·霍布斯。  = 4 \* GB3 ④名族精神论: 主张内容: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征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发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加强而加强,最后随着民族个性的消亡而消亡。 代表人物:德国历史法学派创立人卡尔·冯·萨维尼。  = 5 \* GB3 ⑤社会控制论: 主张内容:法是社会控制的手段,法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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