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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角美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告知单.doc

发布:2016-11-25约1.82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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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美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告知单 新增建设用地预审 一、申报材料申请报告2、申请表3、营业执照复印件4、选址意见书或函复印件5、建设局规划红线图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7、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8、平面布置图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修改文件(规划通过调整修改的)10、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11、挂牌成交确认书、公证书复印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并加盖公章或签字。属角美工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权限内的项目,用地预审由角美国土分局办理,其他由龙海市国土资源局办理。 二、办事程序:窗口收件初审——单位领导小组——窗口发件 三、办事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窗口电话: 6715016715720 龙海市国土资源局角美分局 角美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告知单 一、申报材料: 1、经过土改确权的,应提交《土地房产所有证》2、1981年12月前经公社批准的,应提交《社员基建用地申请表》或《社员建房用地申请表》3、经城建局批准的,应提交《社员建房许可证》及《社员建房用地申请表》4、1988年至1989间经县土地局批准补办的用地手续,应提交《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及《宅基地使用证》或《社员建房许可证》及《社员建房用地申请表》5、1986年至1987年经县土地局批准的,应提交《社员建房许可证》及社员建房用地申请表6、1990年至1995年经市(县)土地局批准用地手续,应提交《建房用地许可证》及《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7、1996年后,经市土地局批准的,应提交《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8、属于政府落实政策退还侨房或其它类型房产的,应提交政府批准文件9、属于经市(县)土地局批准的旧房改建,应提交《个人旧房改建申请表》,并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审批表复印件10、申请者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办事程序:窗口收件初审——单位领导小组审——窗口发件 三、办事时限:法定时限:0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土地登记发证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1]房字380号) 五、窗口电话: 6715016715720 龙海市国土资源局角美分局 角美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告知单 一、申报材料: 土地登记申请表2、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以下4点是土地权属来源材料)1982年5月以前使用的土地,应提交规定地区行政专属批文,龙海县革委会文件,龙海县建设用地征用申请书等4、1982年6月至1986年12月31日间使用的土地,龙海县建设用地征用申请表等5、1987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间,凡经县土地局批准补办手续的,应提交龙海县土地管理局补办批文、《福建省土地使用证》等6、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至今,使用土地的应提交龙海市人民政府批文、建设用地申请表、征地协议书、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或批准书、红线图、布置图等7、属于股份制有限公司或合伙私营企业应提交公司章程、股东名称或董事会成员名称、身份证8、地形图蓝图3张。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办事程序:窗口收件初审——单位领导小组审批——窗口发件 三、办事时限:法定时限:0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土地登记发证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1]房字381号) 五、窗口电话: 6715016715720 龙海市国土资源局角美分局 角美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告知单 一、申报材料: 提交权源材料土地使用证公证及权属演变文件相关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并加盖公章或签字。二、办事程序:窗口收件初审——单位领导小组审批——窗口发件 三、办事时限:法定时限:0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土地登记发证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1]房字38号) 五、窗口电话: 6715016715720 龙海市国土资源局角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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