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3.3-1-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009修订)C1.3.3-1-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009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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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批准:闫钟灵
审核: 刘晓东
修订:张立明 王丽娜
二OO九年九月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和依据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环保制度管理,逐步使环保监督制度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近年来新颁布的国家、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特修订相关环保管理制度。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2.4《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2.5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2.6 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2.7 DB37664—2007《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2.8《华电国际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生[2004]61号)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领导、生技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规定了环境保护管理业务的内容、工作程序和规则以及检查与考核。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3.1本公司成立以总经理负责制的环境保护体系,同时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生技部是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并设环境保护专责工程师,在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落实开展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环保专责工程师业务上受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2本公司设立环境监测站,业务和技术上受环保专责人和山东省电力环境监测研究中心站的指导。
3.3职责与分工
3.3.1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职责
3.3.1.1组织全公司职工贯彻执行国家、国家电力公司、集团公司和省市等地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3.3.1.2全面负责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审批有关环境保护的实施细则、技术措施、污染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
3.3.1.3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全公司的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检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3.1.4审定本公司重大污染源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三废”综合利用项目,使全公司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3.3.1.5每年向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3.3.2环保专责工程师的职责
3.3.2.1归口管理本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3.3.2.2协调落实本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公司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各种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
3.3.2.3拟订本公司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措施计划,并检查实施和执行情况。
3.3.2.4参加本公司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3.3.2.5参加各项环保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检查“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3.3.2.6掌握本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投运、检修、停运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本公司污染源档案、环保设施技术档案。
3.3.2.7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公司环境监测站的日常工作。
3.3.2.8会同计划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处理好排污收费,监督检查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3.3.2.9掌握灰渣综合利用情况,监督检查本公司的综合利用工作。
3.3.2.10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统计报表的编写,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3.3.2.11向本公司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反映有关环保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3.3.3环境监测站的职责
3.3.3.1建立健全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计划、标准。
3.3.3.2按照《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条例》、《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落实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测项目及周期按照《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并按要求提出技术分析报告,保证监测质量和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3.3.3.3负责本公司污染物的排放监测和监督本公司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等工作。
3.3.3.4加强环境监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各项监测档案。
3.3.3.5作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校验工作,确保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3.3.3.6参加本公司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污染治理工作。
3.3.3.7完成规定的监测任务和临时安排的监测任务,整理分析污染监测数据资料。当监测结果异常时,应查找原因,并及时上报。
3.3.3.8参加本公司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和环保设施验收工作。
3.3.4各部门的职责
3.3.4.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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