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企业评优评先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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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市建工局评优标准
一、评比项目与条件
(一)十强建筑企业(由市政府表彰)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2、评分标准:⑴建筑企业总产值(含其他产值和国外劳务营业额),权数占比20%(20分);⑵建筑业增加值,权数占比15%(15分);⑶承建施工面积,权数占比15%(15分);⑷新开工面积,权数占比20%(20分);⑸上缴税费总额,权数占比30%(30分);
3、加分因素:
⑴工程质量(加分):国家级名优工程(如鲁班奖等)每项加10分,省级名优工程每项加5分,地市级名优工程每项加3分(以2011年度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原件为准。1项工程获多项奖励的,计最高等级奖);⑵大体量项目(加分):施工面积在10万M2以上、层高超过29层的总包项目,每个项目加10分;施工面积在4万M2以上、层高超过24层的总包项目,每个项目加5分;
4、十强排名根据单位申报和有关部门核实后起前十名,由市政府进行表彰。
(二)优秀建筑企业家
优秀建筑企业家是指全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中,在市场开拓、经营管理、机制创新、结构调整、品牌争创和提升信誉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文件、会议指示精神和各项要求,遵守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敬业精神和创新开拓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先”活动;
2、所负责的企业经营开拓力度大,结构调整步伐快,规模效益业绩优,在行业中的带动和支撑作用明显。本年度完成的建筑业施工产值超过2亿元,或企业当年的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建筑业的平均增长水平;
3、所负责的企业主营项目业绩突出,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勇于改革,锐意创新,在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进机制创新中摸索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实施办法,企业各个层面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
5、所负责的企业创优夺杯成果显著,本年度至少获得1项省级以上优质工程或2项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
6、所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卓有成效,本年度至少创出1项省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或2项地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无重大伤亡事故;
7、坚持发扬团队协作精神,以人为本,注重文化建设、人才培养开发,倡导诚实守信,正确处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积极回报社会,为建设和谐启东作出一定的贡献;
8、优秀建筑企业家根据单位申报和有关部门核实排名后,由市政府进行表彰。
(三)十佳建筑企业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2、有一套健全的经营管理班子,坚持质量第一,所承建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标准,本年度至少创省级以上优质工程1项或地市级工程2项以上;
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明显增长,增幅高于全市建筑业的平均增长水平,本年度完成的建筑业施工产值超2.5亿元或专业安装施工产值超1.5亿元,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带头作用;
4、严格单位工程成本核算,全年无亏损项目,重合同、守信用,严格执行内部履约协议和内部总分包协议,管理规范,措施有力;
5、坚持安全生产、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全年无死亡事故,争创文明、标化工地有成绩,全年争创当地文明、标化工地不少于1个;
6、党、团、工会组织健全,实行民主管理,关心职工生活,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无经济履约纠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四)先进集体
1、单位(项目部)基础管理工作扎实,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严格单位工程成本核算,全年无亏损项目,单位产值、效益明显增长;
2、严格执行内部履约协议和内部总分包协议,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无经济履约纠纷;
3、坚持质量第一,所承建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标准,创优工作成效显著。本年度至少创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1-2项,市内施工建筑企业质量管理在同行企业中处领先地位;
4、坚持安全生产,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全年无死亡事故,一般事故频率低于1‰;争创文明、标化工地有成绩,全年争创当地文明、标化工地不少于1个,市内施工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在同行业处领先地位;
5、党、团、工会组织健全,实行民主管理,关心职工生活,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无经济履约纠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6、市场经营全年无不良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1、单位(项目部)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创优质名牌工程成效显著,2011年至少创省级以上优质工程1项(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工程合格率100%,无工程质量事故;
2、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开展得好,QC小组活动活跃,成效显著,至少有一篇QC论文参评与各级科技组织活动,台帐资料齐全;
3、认真开展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在当地或行业岗位技术比赛中获优秀成绩。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获证率95%以上。
(六)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1、单位(项目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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