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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文化创意设计研究所.ppt

发布:2017-03-07约1.82万字共11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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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個案研究法 〈CASE STUDY RESEARCH 〉 壹、定義、目的與特性 總之,個案研究就是對一個場域、單一個體、文件資料儲存庫、或某一特定事件作巨細靡遺的檢視。(黃光雄,2002:78;Merriam,1988;Yin,1989;Stake,1994) 壹、定義、目的與特性 一個好的個案研究之內容: 表明研究的主題。 說明問題的狀況,俾於找出問題的原因。 應能陳述可供決策使用之資料,俾利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個案應有作成決策的要求。 能協助個案潛能充分發揮。 能提升組織機構的績效。(陳萬淇,1995:17) ) 壹、定義、目的與特性 探討性。研究者要探索、掌握、瞭解事實,除要對個案現有資料分析,並蒐集有關的資料外,還要認清事實,衡量事實,將事實分類,辨明事實之間的關係。 2. 診斷性。問題越複雜越特別強調:收集資料以定義問題、解決問題的目標決定、衡量與問題有關的因數、與因數間的關係決定等。 研究者在尋求問題時,不僅需要以邏輯與系統的方法來思考,也要有良好的判斷力。 壹、定義、目的與特性 3. 可行性。經過事實探討,提出問題,就必須針對問題提出解決方法或途徑,稱之「方案」;而「方案」必須是可執行的、可得到預期結果,乃為「可行方案」。 4. 比較性。在做成「決定」之前,先要對各個方案作分析與比較,衡量其正反效果,評估其利與弊,這樣才能做成較客觀較合理的決定。 壹、定義、目的與特性 5. 確定性。個案研究是一種多面向的活動:事實探討,使瞭解實際狀況;問題診斷,使認識需解決的問題;方案設計,使得到解決問題的方法或途徑;方案比較,使能對方法或途徑作一理性的分析。最終還有一項工作,就是從各種方法或途徑中選定一個方案。 貳、個案研究法的源由 個案法,在法律和醫學知識的傳授上,早就成為基本的教學工具之一。法律的名詞稱個案為「案例」或「判例」,醫學的名詞則稱其為「病歷」。 1870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首先創用個案法,目的在於訓練學生思考法律原理原則。1937年哈佛大學設立一個委員會,除促進個案研究之教學,亦致力介紹「個案報告」之寫作。 個案報告之標準的結構:包括作者需簡要的問題提出、考慮各種解決方案、最後決定採取的解決方案、及總評等。 貳、個案研究法的源由 設計學門有建築學者何友鋒於1988年倡議個案研究應可仿傚企管與法律學門之應用在建築教育之施行。<個案研究--應用在建築教育之初探>《建築師》雜誌,1988年09月,臺北:建築師全聯會,pp: 67-71 。 參、研究方法與流程 包含: (一)研究設計 (二)資料蒐集 (三)資料分析 (四)撰寫結果報告 (一)研究設計 「研究設計」之目的: (1)為獲取所需情報之方法與程序的詳細計劃書。 (2) 為資料蒐集、測量、與分析而構成的藍圖。 (3) 為所構想之研究進行之計劃、結構、與策略,以獲得研究問題之答案。 參、研究方法與流程 (二)資料蒐集 依照:1.資料來源;2.蒐集的技巧;3.蒐集的原則,分別說明之: (R.K. Yin,2001:140-170) 資料來源可以是下列6種:(1)文件,(2)檔案記錄,(3)訪談,(4)直接觀察,(5)參與觀察,以及(6)實體的人造物。 參、研究方法與流程 資料蒐集的技巧概分6類:(1)組織與管理的研究,(2)觀察的技巧、參與觀察,(3)人類學方法,(4)臨床心理學,(5)計劃評鑑,以及(6)歷史研究的技術及文件的使用。 資料蒐集的原則有3: (1)使用多重的證據來源 (2)建立個案研究資料庫 (3)發展一連串的證據鏈 參、研究方法與流程 (三)撰寫個案研究的報告 1.書寫的對象,與2.書寫的結構作類型區分: 書寫的對象(書寫式報告的種類): (1) 單一個案研究。 (2)多重個案的敘述。 (3)包含多重個案研究或單一個案研 究,但不採傳統的敘述方式。 (4)僅作多重個案研究不對個別個案分 章敘述。 肆、應用範圍 一、運用個案研究之相關學門 使用個案研究作為研究策略較常見於社會科學學門,但是人文學門(文史哲)、設計學門、與教育學門等,亦有見之: 1. 政策、政治科學、以及公共行政研究 2. 社群心理學和社會學 3. 組織與管理的研究, 4. 城市和區域規劃研究,如方案、鄰里、或是公共機構的研究, 5. 社會科學學門中進行的碩博士論文研究:企業管理、管理科學、或社會工作等學術或專業的領域。(Robert K. Yin,2001:22-23) 伍、優點與缺點 一、優點:(王文科,2002:404;黃光雄、簡茂發,1996:299-300) 當樣本來源及數量受限時,個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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