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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医院手术室及ICU设备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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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医院手术室及ICU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5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8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29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46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2 第一部分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0835-1501G17N0171 2.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医院手术室及ICU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11,000,000.00元) 4.采购信息: 序号 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1 V-LED7.0/V7.0双母灯 12套 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11,000,000.00元) 2 电动双臂腔镜吊塔 2套 3 机械双臂腔镜吊塔 2套 4 机械双臂外科麻醉通用吊塔 10套 5 机械双臂麻醉吊塔 2套 6 多功能电动手术床(配头架、手架、脚架) 3套 7 多功能电动手术床(配头架、手架、脚架、腰桥、侧挡板等) 2套 8 多功能电动手术床(含超低体位、配头架、手架) 1套 9 多功能电动骨科手术床(配头架、手架) 2套 10 数字一体化手术室系统 1套 11 会议/示教系统 1套 12 ICU专用干湿分离吊塔(机械双臂+机械单臂) 2套 13 ICU专用机械双臂干湿合一吊臂 14套 14 消化内镜专用吊塔 1套 注:投标人必须对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5.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6.付款方式: 6.1. 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款的95%。 6.2. 合同余款作为质保金,自质保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7.合格投标人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清远市政府采购网()及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补充媒体: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0/)。 8.2.本项目公示期: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5年5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壹佰伍拾元整(¥150.00元) 9.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资料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9.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3.税务登记证副本;2.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9.2.6. 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2日15时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开始投标文件)0763-3877328 传真:0763-3385561 联系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七楼 14.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洁飞 联系电话:0763-3217888、3216188 传真电话:0763-3783695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 15.投标保证金信息: 15.1.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6月8日17时00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15.2.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15.3.交纳方式:投标人通过单位名义及账户汇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受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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