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爆破土石方开挖工程安全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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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江南市政工程公司
大爆破、土石方开挖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第—章 总 则
第—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I3349-93)《大爆破安全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大爆破,土石方开挖作业的单位及人员。
第三条 根据大爆破的形式和一次爆破总装质量把大爆破分为A、B、C、D四级。药量Q≥1000吨为A级;500吨≤Q<1000吨为B级;50吨≤Q<500吨为C级;Q<50吨为D级。
第二章 爆破设计、安全评估及审批
第四条 安全评估。大爆破工程,必须进行安全评估,无安全评估的大爆破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审批。同时在工程开工之前,应严格执行厅三项制度(工程安全技术设计、安全技术交度、开工安全验收)。
安全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质地形勘测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设计方法和设计参数选择的合理性;
3、工程环境安全性评估;
4、起爆破网路准爆性评估;
5、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预防对策和抢救措施。
第五条 审批权限。
1、A、B级大爆破设计,必须由主管产业部门审批。主管产业部门应由5名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爆破工程人员织成审批组,对A、B级大爆破设计审查。
2、C级大爆破设计,应由设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织织3名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审批组,对C级大爆破设计进行审查,并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D级大爆破设计可由设计单位负责审批和批准。
4、审查大爆破设计时,应征得当地相应的劳动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同意。
第六条 大爆破设计一般规定。
1、大爆破设计,必须按规定的设计程序、内容和工程要求进行,应根据工程爆破设计任务进行编制。
2、在大爆破设计前,必须对爆破区进行地形地质勘测,并根据大爆破级别,对勘测项目提出具体要求。
3、大爆破设计书,应有说明书和图纸组成,各类大爆破工程的设计内容,工程概况与技术要求;爆破区地形、地质、水文地质及环境状况;技术特征与条件,设计方案选择与论证;药室与硐室布置、爆破参数选择与装药量计算,药室、导硐开挖设计;爆破工程质量与爆破器材需要量计算;装药、填塞、起爆网路设计;爆破安全距离计算;安全技术与措施;爆破施工组织;爆破工程地质平面图:爆破区平面图和剖面图,药室和导硐开挖图;药室结构图;起爆网路敷设图;爆破危险范围图。
4、大爆破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施工图及有关规程、标准进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工程概况;施工准备;炸药运输及组织;炸药、起爆药包装及填塞组织;起爆网路及起爆站;危险警戒与撤离区域及记号标志;主要设施与设备的安全防护;预防事故的措施;通风组织与管理;爆破指挥部的组织;爆破各职能组的职权范围与责任;大爆破工程进度表。
第七条 邻近建筑物的爆破,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和相应的降震措施,对重要保护对象,应根据专门分析或现场测试结果进行安全论证。
第八条 爆破施工过程中发现爆破参数、岩石可爆性、地形测量结果和地质条件等与原设计依据不同时,应及时修改设计或采取补救措施,修改设计,必须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 每次大爆破设计文件,均应编号存档,并编制爆破效果与安全技术报告。
第十条 爆破对环境影响的安全评价。
一、硐室大爆破对环境影响的安全评价,应根据爆破工程周围情况逐项进行分析核算,确定安全距离范围,作出综合分析评价。分析校核的项目内容,—般包括:
1、爆破周围地面及地下建筑物及重要设施的地震安全距离范围;
2、确定爆破区周围岩体破坏、高边坡失稳范围、非抵抗线方向的破碎和软弱夹层逸出的安全距离;
3、爆破对水文地质条件及岩溶地区影响的距离和范围;
4、爆破飞石、滚石、地震波、空气冲击波及有害气体对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影响范围。
二、露天和地下交叉作业时,深孔大爆破设计应考虑爆破地震、空气冲击波、毒气的相互影响程度、划定露天与地下的危险区范围。
三、地下大爆破的采区接近地表时应由设计确定地表塌陷区的危险区范围。
四、确定地下大爆破的地震波、空气冲击波和有害气体的危险范围。
第三章 试验与监测
第十—条 根据大爆破的级别和复杂性,爆破器材检测和爆破试验项目应遵守下列规定:
1、A、B级大爆破,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测和试验;
2、C级大爆破,应对爆破器材、爆破网路进行试验;
3、D级大爆破,仅要求对雷管和导线进行电阻检查。
第十二条 大爆破中使用的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级标准。
第十三条 爆破器材的检测项目。
1、炸药必须测定爆速和瞬爆,并进行爆破漏斗试验;
2、电雷管应测定电阻值,延期雷管应测定延期时间;
3、导爆索应测定爆速、起爆能力,并进行连接传爆试验;
4、导爆管应测定传爆和爆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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