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绿心生态区总体规划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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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绿心生态区总体规划
文本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总体发展战略与功能定位 3
第三章 总体结构 4
第四章 四线规划控制导则 4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8
第六章 土地利用规划 9
第七章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10
第八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1
第九章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14
第十章 林相植被规划 16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6
第十二章 旅游体系规划 17
第十三章 村民居住用地规划 20
第十四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0
第十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 26
第十六章 建设实施策略 27
第十七章 附则 29
附表一:绿心生态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29
附表二:绿心管理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30
附表三:绿心协调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30
附表四:绿心生态区近期用地平衡表 31
附表五:绿心管理区近期用地平衡表 31
附表六:绿心协调区近期用地平衡表 32
附表七:现状重要景点一览表 32
附表八:绿心生态区村民安置点统计表 35
台州市绿心生态区总体规划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满足城市发展对绿心生态区空间布局提出的新要求,明确绿心未来发展方向和策略,落实并完善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提出整体的空间框架,以指导绿心生态区进行生态可持续的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划。
规划的法定效力
本规划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成为台州市绿心生态区管理和实施的法定性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本规划执行。下层次规划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本规划有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规划实施应严格执行。
规划修改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台州市绿心生态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如需调整,应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规划公示。
规划范围
绿心生态区用地涉及椒江的葭沚、洪家,路桥的桐屿、路北,黄岩的江口、南城、东城等七个街道办事处,63个行政村,总用地面积约为76.5平方公里,包括绿心管理范围约63.24平方公里和绿心协调区约13.2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本规划中规划期指批准实施年份至2020年;在各项文件的表述中,近期指2007年至2010年,远期指2011年至2020年。
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2、可持续发展原则
3、空间整体性原则
4、引导与控制相结合原则
5、保护与弘扬台州文化原则??
6、尊重公共利益原则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12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10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5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2.4
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12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9、《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4
10、《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1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1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2000年
14、《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15、《台州市城市绿心空间规划研究》2005.4
16、《关于绿心生态区建设项目准入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绿心生态区建设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
规划参考依据
1、《台州市椒江区分区规划》(2004-2020)(送审稿)
2、《台州市黄岩区分区规划》(2004-2020)(送审稿)
3、《台州市路桥区分区规划》(2004-2020)(送审稿)
4、《台州市城市生态基础设施规划》(2005-2030)(送审稿)
5、《台州市路桥区绿心村民安置区布局模式研究》(送审稿)
6、《台州椒江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送审稿)
7、《台州市城市蓝线规划》(送审稿)
8、《台州市城市绿线规划》(送审稿)
9、《台州市城市紫线规划》(送审稿)
10、《台州市区中小学校网布局规划》(送审稿)
11、《台州市住房近期建设规划》(送审稿)
12、《黄岩九峰公园改扩建规划》2004.8
13、《台州市平原湖区专题可行性研究》汇报材料
14、《方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15、《台州森林资源》
第二章 总体发展战略与功能定位
总体战略
维护生态安全,发挥最大生态效益
奠定城市形态,完善城市战略格局
拓展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竞争能级
整合凝聚人心,弘扬台州地方文化
战略目标
以优越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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