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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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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本) 项目 高处作业工程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代号 (编号: ) 监细 号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员: 上海振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组 年 月 日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与本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有关的内容描述) 1、工程的基本概况; 2、本工程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描述; 3、与高处作业安全作业有关的特殊情况的描述。 (注:如果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中已经有所描述,本条不必再重复描述,但须加以说明,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已有描述)。 二、安全监理依据(仅为高处作业有关规定,其他依据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中已有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 3、高处作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临边作业: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⑴、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⑵、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⑶、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⑷、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⑸、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桩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⑵、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②、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 ③、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⑶、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⑷、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⑸、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洞口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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