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911-2008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13.100
C70
a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6911—2008
GB/T
16911—1997
代替GB/T
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Codeofdustcontrolforcement
producting
2008-06-30发布 2009-04—0
1实施
宰瞀髁鬻瓣警矬瞥霎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厘111
16911—2008
GB/T
胃U 舌
本标准代替GB/T16911--1997((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本标准与GB/T1691l一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本版的第3章);
——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引用GB 3840
18068((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取消GB/T1991((制
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的引用(1997年版的3.1,本版的4.1);
——增加了矿山开采防尘要求(本版的5.5、7.1);
——将引用标准“JT36”改为“GBZ2”和“GBZ
6.3.3.1、6.4.1和8.3);
——增加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GB4915的要求,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地区颗粒物排放
和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当地排放标准的要求”(本版的6.4.1);
——将石灰石、石膏、熟料、煤、混合材等物料破碎时,“一般采用一级袋式除尘器或电除尘器”修改
为“应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1997年版的6.1.1,本版的7.2.1);
——将生料磨、水泥磨的除尘“可根据其具体情况选择一级或取消二级除尘和电除尘器。一级除尘
采用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器;二级除尘中的第一级采用旋风除尘器,第二级采用电除尘器或袋
除尘器”,修改为“应采用袋式除尘器”(1
997年版的6.2.1,本版的7.3.1);
——将“干法生产水泥,生料粉磨宜采用烘干磨,简化工艺,减少产尘点”,修改为“生料粉磨宜采用
烘干磨,简化工艺,减少产尘点”(1997年版的6.2.2,本版的7.3.2);
——将“回转式烘干机除尘,可根据其具体情况选择一级或二级除尘。一级除尘时,可采用电除尘
器或袋式除尘器。二级除尘时,第一级可采用旋风除尘器,第二级采用袋式除尘器或电除尘
器”,修改为“烘干机除尘,可根据排放标准的要求选用袋式除尘器或电除尘器”(1997年版的
6.3.1,本版的7.4.1);
——将回转窑窑尾除尘系统“宜采用电除尘器或大型袋式除尘器等除尘设备”修改为“应采用大型
袋式除尘器,并采取措施保证在窑况异常时仍能正常运转,消除异常情况下的颗粒物排放”
(1997年版的6.4.2.1,本版的7.5.2.1);
——将立窑烟气“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采用袋式除尘、电除尘等除尘措施”修改为“应采用袋式除
尘器处理后排放”(1997年版的6.4.3.1,本版的7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