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3T 366-2023 公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指南.docx
ICS03.220.20P01
DB1303
秦皇岛市地方标准DB1303/T366—2023
公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指南
2023-12-26发布2024-01-26实施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03/T366—2023
I
目次
前言 II
公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指南 -1-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1-
4.1监理机构设置 -1-
4.2安全监理策划 -1-
4.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5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2-
5.1安全风险评估 -2-
5.2安全技术管理 -2-
5.3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 -2-
5.4安全教育培训 -2-
5.5安全生产费用 -3-
6安全监理记录 -3-
6.1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3-
6.2隐患排查治理 -3-
6.3安全整改通知 -3-
6.4工程复工令 -3-
6.5安全监理台账 -3-
6.6安全统计分析 -3-
附录A(资料性)安全技术资料用表 -5-
附录B(资料性)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5-
附录C(资料性)危险性较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 -16-
附录D(资料性)专控工序验收范围及使用表格 -18-
附录E(资料性)监理机构安全生产检查一览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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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秦皇岛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河北保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凯成机械化施工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卓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博、巨新胜、刘杰、尹进、王东宇、刘仲国、陈荣举、孔凡德、胡幼刚、朱岩岩、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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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指南
1范围
本文件为公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提供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公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开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G10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JTGG1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总则
4.1监理机构设置
监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与项目法人单位签订监理合同,确定项目(合同段)管理范围、权利和义务,对工程项目承担监理责任。监理机构成立项目监理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授权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并以文件形式报项目法人单位备案。
项目监理办至少配备1名持证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监理人员配备满足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备表(见表A.1)。
4.2安全监理策划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策划方案和有关文件,编制监理计划,并将危险性较大工程列入监理计划和安全监理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根据经批准的监理计划,在危险性较大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以文件形式报项目法人单位批准。安全监理细则根据工程实际变化情况进行补充、修改。
安全监理细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内容、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b)安全监理工作流程;c)检查和控制要点;
d)工作方法和措施;
e)安全巡视和验收等计划。
4.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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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项目法人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标准,项目监理办在项目开工前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监理工作计划,安全监理全过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闭合管理,并向项目法人单位报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见附录B。
5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5.1安全风险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