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社区建设三年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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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社区建设三年实施方案
新型社区建设三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提出的:
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条件、改善农村面貌、安排农民就业、等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城乡统筹、推动城乡一体化、均衡化发展、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指导农村新民居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度超前、引导农民建设具有现代化功能、体现本地特色方便生产生活的农村新民居、不断改善农村面貌。此次规划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充分利用村庄内闲置空地,且对村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村内住宅相互交错、参差不齐、没有统一的规划、许多都破旧不堪、年久失修、为了便于出入、农民都在村边建房、以至于村中以至于村中老宅无人居住,危房坍塌,形成空心村,有很多有宅无房户、有房无人户、有房有人户阶段性住等情况。有组织地进行建设开发,新民居入住对象主要以当地富裕农民,留守老人和儿童,乡镇工薪阶层、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节时回家住等本地人员为主。通过三年努力,按照 “一年有起色、 两年见成效、 三年上台阶 ”的目标 ,规划末期基本实现:
主导产业形成规模,村民生活富裕安康,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村务管理民主有序,达到减少农民、搬出农村、进入城镇的目的。
二、整体规划根据枣办发【**】4号文件和县“两区同建”领导小组制定的《**年全县“两区同建”工作的推进计划》(枣农提【**】5号)、《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程序(试行)》(枣农提【**】8号)、《关于加快推进“两区同建”工作的通知》(枣农提【**】9号)等文件的要求,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由前**、后**、东**、西**、菜园等5个村迁建组建**农村新型社区。在广泛征求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以前**村为中心建设**新型农村社区。(**-2017)经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一期搬迁前**村,180户,579人,规划建设6栋住宅楼,已建4栋6?1楼房,可容纳 132 户住户、16户商铺。前**村176户、 576人,村庄占地47
1.6亩,其中,保留区:**年全县“两区同建”工作的推进计划》(枣农提【**】5号)、《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程序(试行)》(枣农提【**】8号)、《关于加快推进“两区同建”工作的通知》(枣农提【**】9号)等文件的要求,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由前**、后**、东**、西**、菜园等5个村迁建组建**农村新型社区。在广泛征求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以前**村为中心建设**新型农村社区。(**-2017)经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一期搬迁前**村,180户,579人,规划建设6栋住宅楼,已建4栋6?1楼房,可容纳 132 户住户、16户商铺。前**村176户、 576人,村庄占地47
1.6亩,其中,保留区》、缴纳拆迁保证金的先后顺序选定居住楼的户型和楼层,每户缴纳保证金数额按建筑面积大小分别为5千元-1万元;自签订协议、交纳保证金之日起一个月内,搬迁拆迁完毕的,每平米优惠100元。
④三方责任。衡水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建设和配套等,达到村民议定的搬迁入住条件(内墙腻子、室内地板砖、防盗门、塑钢门窗、外墙涂料、水电暖配套齐全);村委会为拆迁主体,拆迁复耕的村庄建设占地使用权归村委会所有,统一发包,承包费优先用于搬迁户的物业补贴。乡政府主导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并作为鉴证方,监督建设主体和搬迁拆迁责任主体共同遵守已经签订的各项协议,与村委会共同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社区建设质量,确保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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