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一体化技术规范 第6部分:运维及编制说明.pdf
ICS35.240
CCSL79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503.6—2024
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一体化技术规范
第6部分:运维
Integrationofself-serviceterminalsforgovernmentservices
—Part6:Specificationsforoperation
2024-09-23发布2024-10-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3/T503.6—2024
目 次
前言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1
5总体要求1
6运维管理对象1
7运维服务方式2
8运维故障分级2
9运维服务机制2
10运维故障预防及处理3
11运维服务要求及流程4
参考文献6
I
DB4403/T503.6—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为DB4403/T503.6—2024的第6部分。DB4403/T503—2024已经发布了以下7个部分:
——第1部分:总体;
——第2部分:业务;
——第3部分:设备及兼容;
——第4部分:用户体验设计;
——第5部分:部署实施;
——第6部分:运维;
——第7部分:安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罗湖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盐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
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耀文、胡锴、张卫清、张永昌、陈亦宝、王飒、韦宣合、尹巡宇、程涛、李
毓雄、赵南昆、李嘉豪。
II
DB4403/T503.6—2024
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一体化技术规范
第6部分:运维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运维的总体要求、运维管理对象、运维服务方式、运维故障分
级、运维服务机制、运维故障预防及处理、运维服务要求及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的运维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IP:互联网协议(InternetProtocol)
ITIL: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ITInfrastructureLibrary)
SQL:结构化查询语言(StructuredQueryLanguage)
UPS:不间断电源(Uni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