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RF 3-2019足浴粉企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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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F
东莞市润孚化妆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RF 3—2019
足浴粉
2019 - 11 - 28 发布 2019 - 12 - 28 实施
东莞市润孚化妆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RF 3—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
本标准由东莞市润孚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卓辉。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9 年11月28 日。
标准实施后应适时进行复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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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F 3—2019
足浴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足浴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中药粉及提取物、碳酸氢钠、氯化钠、柠檬酸等为原料配制混合而成,在沐足时使
用的足浴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296.1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1部分:总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
3 要求
3.1 原材料
产品所用原材料应该是无毒、无害的。所用中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3.2 感官
产品的感官和产品的包装外观应符合标准1的规定。
表1 感官
序号 项目 要求
1 外观 色泽、大小均匀的粉末,无杂质。
产品感官
2 气味 无异味、无臭味。符合特定香型
无裂纹、无破碎;封口牢固,产品无泄漏; 表面无毛刺、刮伤、严重凹凸变形;
3 包装外观
整体洁净,无明显疤痕。表面印刷文字内容应正确、清晰、不脱落。
3.3 理化指标
产品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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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F 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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