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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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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方案(试行) 为规范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保障医疗安全,2010〕28号)、《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29号,提高中药饮片处方质量,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合理使用管理;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中药饮片应用能力,促进合理用药。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处方点评组织 凡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各级医疗机构均应成立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处方点评组,负责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抽取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按照点评问题代码及门诊中药饮片工作表进行点评分析(见附件1、2、3);住院中药饮片处方按照中药饮片处方点评问题代码及住院点评登记表实施综合点评(见附件1、2、4)。 (三)统一处方点评标准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按点评标准对中药饮片处方格式、书写的规范性、药物使用的适宜性(辨证论治、药物名称、每剂味数、配伍禁忌、用量用法等)等进行分析。 ?1.标准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 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精制小包装饮片应写明规格及包数; 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①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②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③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④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⑤中药饮片与西药、中成药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⑥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⑦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⑧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⑨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有配伍禁忌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⑩缺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的;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未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的; ?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布包、先煎、后下等)未注明在药品右上方的; ?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未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的;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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