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诉讼法修改核心问题探讨(应松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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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诉讼法修改核心问题探讨(应松年)
篇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郭越涛 mengyeetu2163.Com
参考书目:
应松年 《行政法新论》 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8
《当代中国行政法》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5
姜明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北大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2 关保英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中国政法出版社 2004 王名扬 《英国行政法》 中国政法出版社 1987《法国行政法》 中国政法出版社 1988 《美国行政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5
马怀德 《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法》 内容框架: 导论 基本原则主体论行政主体行为论具体行为监督救济论
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一些概念:
行政行政权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共同构成行政法主体) 行政行为 行政程序 行政决定(行政法客体)违法行政与行政责任行政纠纷与行政争议 (同级政府、上级机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国家赔偿)…… 国家补偿 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一 行政
行政法,顾名思义是关于行政的法,明确行政的含义是行政法的逻辑起点,但行政法上的行政有特定的涵义。有关行政的说法
“扣除说”又称“排除说”,“蒸馏说”,“除外说” 是对行政的消极定义,认为行政是国家权力中排除立法权和司法权,所剩即为??此观点的学者认为积极定义行政非常困难 “目的说”田中二郎“行政是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受法律制约,在现实之中,以积极实现国家目的为目标所进行的,全体统一的,连续不断的国家活动。”“行政之特定在通常为实现其目的,而依法享有相当广泛之裁量之余地”
于发之下,受法之规制,并以现实具体地积极实现国家目的为目标,所为之整体上具有统一性之继续的形成性国家活动。
“组织管理说” 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类似于“政务管理说”“国家事务管理说” (一)一般行政与公共行政
关于行政的涵义,存在着一般行政与公共行政的区别。
通常意义:行政是指社会组织基于特定的目的对一定范围内的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 但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为公共行政,不是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与公共行政的区别:行政法只适用于公共行政活动,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法律。 1性质不同 2目的不同
3手段不同
(二)宪政意义上的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的提出,只是为了与一般行政。宪政意义上的行政有以下特征:
1、行政法上的行政并不泛指所有公共行政,还包括宪政。宪政意味着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根据体现宪政思想的“权力分立”的理论,国家权力可以分为三种: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
2、宪政意义上的公共行政具有从属性质 行政机关从属于权力机关
行政活动从属于法律公共行政的从属性,为行政发的产生提供了可能和基础。 (三)行政法上的行政
1、实质意义上的行政与形式意义的行政
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是从国家职能的角度,可以把国家职能区分为 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活动(区别与立法)
适用普遍性行为规则于具体事件的活动(司法职能) 形式意义的行政:是以行使国家职能的机关为标准来区别国家职能,并确定公共行政的范围。(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政府制定地方行政法规) 抽象行政行为:制定法规,行政法规 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具体实施定制的法规 2、国家公共行政与非国家公共行政: 行政法上的公共行政并不限于国家行政
行政虽然主要是指国家行政,但也包括其他非国家的公共组织的行政综上,行政法所说的行政有特定的含义:
第一,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受特殊的法律规则支配第二,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特定历史阶段的公共行政
第三,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行政机关的组织管理,即形式意义上的行政第四,由于现代行政的复杂性,行政法并不是以国家公共行政为限。 二 行政关系 行政权力 (一)行政关系
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关系活动中同被管理者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总称。
特征: 行政关系主体是一方为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关系的发生必须要有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方能成立 行政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性质:1行政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
2行政关系是一种权力服从性质的关系 (二)行政权力
行政关系在本质上是行使行政权力的活动 一方面,行政机关必须享有权力,这是一个事实问题。
另一方面,对拥有权力的行政活动进行法律规范、控制 (三)行政权力得到控制的必要性
1、防止或避免因权力行使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对行政活动进行珐法律调整是必然的。2、依法行政是行政活动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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