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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doc

发布:2018-10-02约3.8万字共6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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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6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总则 为了提高武汉城市圈高速公路仙桃段一期二合同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和明确安全管理行为和职责,提升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我合同段工程施工安全,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其他各种项目部准化管理制度等,结合本项目部项目建设特点,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建设工程安全施工。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属于仙桃市西流河镇、沙湖镇范围内,起于仙桃市西流河镇金桥村,止于沙湖镇滩湖村,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仙桃段1项目部段对接,终点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荆州段对接,桩号为K153+000~K175+938,全长22.938Km。 仙洪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主要包括四座桥梁、一个服务区、一个互通和一段连接线,沿线分别为苟美湖特大桥、仙桃南服务区、沙湖中心沟特大桥、沙湖互通、沙湖特大桥、东荆河大桥,另设沙湖连接线自省道S321与沙湖互通相连。 沿线主要村庄:西流河镇金桥村、苟美湖村、八潭村、沙湖镇红土湖村、周湖村、新口村、陈家湾、滩湖村。 沿线主要河流:大兴北渠、沙湖电排河出水河、中心沟、纳河、沙湖中心沟、通顺河、东荆河。 主要地方道路:S321省道。 1.2主要工程 (包括临建工程) 施工便道 项目驻地临建 搅拌站 钢筋加工场 预制梁场 软基处理 路基填筑 等载预压 沉降补偿 桩基础 墩台柱 现浇梁体 预制梁板 梁板架设 桥面及附属工程 涵洞 通道 防护排水 较大风险作业:高空作业、水上作业、交通安全、深基坑作业、机械作业、施工临电等。 1.2.1分析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工程 或者事项 本工程由于施工特点容易引起安全事故。(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分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隐患,需要加强注意) 1、工程区段内村级道路质量差,弯道及交叉路口众多,人员上下班及材料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2、本项目施工线路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易引发触电事故。 3、本项目高架桥高空作业过程中,容易引发人员坠落事故。 4、桥梁施工过程中,深基坑开挖可能发生坍塌事故。 5、项目施工周期长,施工区域途径人员聚居地及经济作物地,多种不安定因素可能引发治安事件。 6、本项目高架桥途径东荆河、稻草湖等施工难度大的区域,水上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人员落水事故。 7、本项目施工段河流众多,且每年7-10月份为汛期,施工过程中因恶劣气候 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8、本项目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施工机械众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周期长,劳动力、施工机械、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易引发机械伤害人员或机械损毁事故。 二、安全方针 、组织、职责 2.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1项目部安全目标 1、杜绝各大伤亡事故,一般事故频率小于3‰。 2、无重大事故发生; 3、千人负伤率≤1‰; 4、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5、避免职业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6、安全文明施工评价达项目部率100%; 7、施工噪声、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防治达标; 8、节约水、电能的消耗,减少办公器具、材料消耗、节约用水用电。 3.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 3.1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第70号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文)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3号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文) 劳动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第3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交通部令第1号)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0年湖北政府令第339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第3号) 湖北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2010年鄂交建481号)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部准化指导意见(安全生产管理)(2011年鄂交质监102号) 十三、其他相关文件。 3.2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等 组 员:项目各部门管理人员 安全检查安全工作体系安全控制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 安全工作体系 安全控制 安全责任制 安全教育 安全总监 安全总监 机械伤害事故定期、不定期检查安全专项检查三级安全教育防塌方事故 防高空坠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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