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检修规程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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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检修规程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检修间隔、项目和停用日数第三章 检修计划第四章 检修准备工作第五章 施工管理第六章 质量验收与检修总结第七章 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附表一 年度大修计划汇总表附表二 年度检修计划进度表附表三 年度设备检修安排报告附表四 锅炉大修总结报告附表五 汽轮机大修总结报告附表六 发电机(包括汽、水轮发电机)大修总结报告附表七 水轮机大修总结报告附表八 主变压器大修总结报告附录一 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水轮发电机组大修间隔允许超过表1上限和低于表1下限的参考条件附录二 设备大修参考项目表附录三 设备大修技术资料种类表附件 电力设备评级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发电厂的设备检修,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安全、满发、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各电厂必须把检修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根据电力工业特点,要掌握设备规律,坚持以预防为主的计划检修,不能硬撑硬挺带病运行;坚持“质量第一”,贯彻“三老四严”的精神,发实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使全厂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2条 检修工作要贯彻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实现多、快、好、省。努力做到: 质量好 经过检修的设备,能保持长期的安全、满发、经济运行,检修间隔长,临检次数少; 工效高 检修工期短,耗用工时少;用料省 器材消耗少,修旧利废好;安全好 不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一般事故也少;多发电 作到安全满发、稳发,经济运行。各电厂要按照以上的要求,对检修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价,开展竞赛,表扬先进,努力创造新纪录,赶超国内外的先进水平。第3条 检修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厂长全面负责,并指定一位主管生产的副厂长事总工程师具体组织管理,各职能部门和车间(分场)、班组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工人要参加管理。干部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劳动,有时解决问题。职能部门要做到“三个面向”、“五到现场”。第4条 检修工作要以大庆为榜样,坚持“三老四严”的作风,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培养一支具有高度政治觉悟、严格劳动纪律、过硬技术本领、优良工艺作内的检修队伍,保证检修任务的顺利完成。第5条 检修工作要依靠群众,实行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生产人员要象战士受护武器一样受护设备。运行人员要用好设备,并且参加检修,熟悉设备;检修人员要熟悉运行,修好设备。两者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第6条 要围绕竹产关键,积极开展技术革亲和技术革命,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设备,改进工艺,改进工具,提高检修机械化水平。第7条 邻近的电厂,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各种形式的集中检修。第二章 检修间隔、项目和停用日数第一节 主要设备的检修间隔第8条 设备检修的间隔,应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和部件的磨损、腐蚀、劣化、老化等规律,以及燃料、运行、维修等条件慎重地确定。一般应按表1的规定安排检修。为了保证设备健康,合理安排检修,年运行小时在6000小进以下的,基设备大、小修,可参照下列条件掌握。表1 发电设备大、小修间隔设 备 名 称 大 修 间 隔 小 修 间 隔锅 炉 2-3年( 12000-18000运行小时) 4-8个月( 2500-5000运行小时)汽轮发电机组 2-4年( 14000-24000运行小时) 6-8个月( 2500-5500运行小时)水轮发电机组 3-5年( 18000-30000运行小时) 每年二次(汛前汛后)根据运行情况和检查试验结果确定(一般不少于 10年) 每年 1-2次注 大、小修间隔采用日历时间或运行小时,由各主管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年运行小时在5000~6000小时的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和水轮发电机组,如设备技术状况较好,可用运行小时间隔;技术状况较差的,可用日历间隔。(二)开停机频繁或备用时间较多的机组(年运行小时在5000小时以下),其检修间隔可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另定。(三)单元制的机、炉应同时进行检修。机、炉检修间隔长短不一致时,可按间隔短的安排。第9条 为了充分发挥设备效益,降低检修费用,各厂应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延长设备检修间隔。凡设备健康水平较好的,经过鉴定,并报主管局批准,其检修间隔允许超过表1规定的上限。第10条 为了防止设备失修,确保设备健康,凡设备技术状况不好的,经过鉴定,并报主管局批准,其检修间隔可低于表1下限的规定。允许大修间隔超过表1上限和低于表1下限的参考条件见附录一。第11条 新投产或迁装的主要设备,第一次大修的时间按下述规定执行。(一)锅炉、汽轮发电机组、水轮发电机组:正式投入运行后一年左右。(二)主变压器:正式投入运行后五年左右。第12条 新型机组在未掌握其性能和积累一定的运行维护经验以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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