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苗木采购.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PAGE
- PAGE 3 -
第 33页 共 NUMPAGES 42 页
园林绿化苗木采购
招 标 文 件
(2011年网上投标)
招标编号: 闽建发招字[2011]024号
项目名称: 2011年湄洲岛绿化美化苗木采购项目(一)
招 标 人: 福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园林管理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2011年1月18日
适用于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评标细则
(六) 授予合同
(七) 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4.2
工程名称
2011年湄洲岛绿化美化苗木采购项目(一)
2
4.3
交货地点
湄洲岛
3
4.4
建设规模
约68万元
4
5.1
承包方式
包苗木运输和采购
5
5.2
质量标准
合格
6
5.3
招标范围
本项目仅限于苗木采购,不包括苗木种植施工
7
5.4
要求供货期
供货期: 20日历天。
8
6.1
资金来源
自筹
9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莆田市内注册登记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实体地位的施工单位且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2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11年2月 16 日17时前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于2011年2月18日17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
13
投标有效期
为: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15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6
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
工程预算价为733695元
工程最高限价为 645652 元
17
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经过激活的福建CA数字证书(如光盘、U盘等,要求密封加盖公章、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18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时间:2011年 2 月 21日 15 时00 分
19
开 标
开标时间:2011年2 月21 日 15 时00 分
地点: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20
评标方法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2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备 注
投标人欲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通过本单位福建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与投标,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鉴于福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园林管理处作为2011年湄洲岛绿化美化苗木采购项目(一)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莆政综(2009)114号文规定,已具备招标苗木采购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3、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人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工程项目说明
4.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货人。
4.2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4.3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4.4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