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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调查表基本情况补充问题-北京残疾人联合会网站.PPT

发布:2018-06-18约3.96千字共3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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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R2.残疾人证号 (★无残疾人证 填身份证号) 填写被调查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号码(超过20位的,填写 前20位) 未持证残疾儿童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并在最后两个码格上 划横线 入户前填写,入户时核对 基本情况 注: R1、R2是与系统中原有办证信息进行比对验证的依据,必须与 其残疾人证/身份证上面的信息一致,否则无法通过验证。 ② 如果持证残疾人的残疾人证与身份证上面的姓名或号码出现不 一致,以残疾人证上的信息为准。 基本情况 R3.户口性质 1.农业 2.非农业 按被调查残疾人户口簿上常住户口的农业、非农业性质据实圈填 入户前填写,入户时核对 与户口性质有关 家庭人均收入: R8、R9 家庭住房:R10、R11 就业形式:R18、R19 (注意社会保障调查项目 城乡差别)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R4.婚姻状况 (★20周岁及以上填报) 1.未婚 2.已婚有配偶 3.离婚 4.丧偶 指被调查残疾人在调查标准时间的实际婚姻状况 20周岁及以上填报(婚姻法: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1.未婚:从未结过婚的人 2.已婚有配偶:本人婚姻状态为已婚且对方健在者,包括初婚、离婚或丧偶 后再婚者 3.离婚:夫妻间已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在调查标准时间仍未再结婚的人 4.丧偶:夫妇一方丧亡,在调查标准时间时还没有再结婚的人 注: ①对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未婚同居的人,按其申报的圈填 ②未办理离婚手续而长期分居的,应圈填“2.已婚有配偶” 基本情况 R5.监护人姓名 (★智力、精神和17周岁及以下残疾人填报) 智力、精神和17周岁及以下残疾人填写此项。多重残疾中包 含智力或精神残疾的,也必填此项 填写被调查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没有法定监护人者,填写残疾人的长期照顾人姓名,所填姓 名须与其身份证姓名一致 基本情况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优先顺序: 对于未成年残疾人,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优先顺序是:①父母;②祖父母、外祖父母;③兄、姐;④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⑤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的近亲属。⑥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对于成年残疾人,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优先顺序是: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⑥成年残疾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的近亲属;⑥成年残疾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集中供养的残疾人,为该供养机构的负责人。 基本情况 R6.本人或监护 人联系电话 固话: 手机: 填写残疾人本人的固定电话和手机;残疾人没有电话时,填写残疾人监护人的固定电话和手机。座机电话号码须带区号,格式如010 “固话”和“手机”至少一个必填 根据《调查底册》,入户前填写(预约时的电话) 确保能够联系到被调查对象 基本情况 R7.是否在敬(养)老院、福利院、荣军院居住 1.是(仅填报教育、社会保障、养护照料、康复、辅助器具五个部分) 2.否 指残疾人在调查时点是否居住在敬(养)老院、福利院、荣军院 长期住院,圈选“2.否” 残疾人 住在 敬(养)老院 福利院 荣军院 只填报五部分 教育 社会保障 养护照料 康复 辅助器具 第一章 补充问题 13 补充问题 容易漏填 补充问题 “本户”:以户籍为判断标准(同一个户口簿)。 其他(一户多残):以《调查底册》为判断标准,将本户中其他残疾人姓名和证号全部登记在本题。(若入户时发现还有《调查底册》之外的持证残疾人或未持证疑似儿童,则不需填写本题) B1.若本户中还有其他持证残疾人或未持证残疾儿童,请登记他们的姓名和残疾人证号或身份证号: 姓名 残疾人证号 /身份证号 姓名 残疾人证号 /身份证号 姓名 残疾人证号 /身份证号 补充问题 张三和李四是夫妻 尽可能一次入户 补充问题 唯一的开放题,需在“ ”上填写具体内容 调查表以外的需求(调查表已有的项目不需填写,除非是需要特别细化的) 原则上是当前日常生活中最为迫切的基本需求,且是确需政府或社区(村) 帮助解决的 残疾人本人或家庭真实意愿 限填一项;如没有,填写“无” B2.除以上项目,您当前最迫切的需求是(限填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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