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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doc

发布:2017-08-15约3.01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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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不同。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型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税法是以取得成本作为计税基础,企业股权投资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不论数额大小,应一律计入投资成本 二、是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处理方法不同 会计准则规定要求计入当期损益 而税法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是因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未实现的损益,所以税法根据“据实扣除”原则,对于未实现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对于未实现的收益也不作为应纳税所得 三、是处置收益的确认方法不同 会计将公允价值与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税法是将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 举例分析 甲公司在2007年6月3日,从公开市场以每股18元购进乙公司股票20万股,支付相关税费1.5万元。6月30日该股票价格上涨到每股21元,10月25日以每股22元的价格将该股票12万股出售,支付相关税费1.2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股票剩余的8万股,每股公允价值为19元。2008年1月12日以每股18。5元的价格将剩余的8万股股票全部出售,支付相关税费7500元。2007年和2008年度利润表反映的利润总额分别为820万元和760万元。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2007年企业所得税税率33%,2008年起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在2007年-2008年度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相关帐务处理及纳税调整如下(单位:万元) 1 2007年6月3日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360 投资收益 1.5 贷:银行存款 361.5 纳税调整:购入股票支付的相关税费1.5万元不得在本期扣除,该项股票投资计税基础为361.5万元。应调整增加所得额1.5万元 2 2007年6月30日,公允价值=21×20=420万元。帐面价值=360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20-360=60万元,即公允价值高于帐面价值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 纳税调整: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减所得额60万元 3 2007年10月25日,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收到金额=22×12-1.2=262.8万元 应结转该金融资产的帐面价值=(360+60)/20×12=216+36=252万元 实际收到金额大于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262.8-252=10.8万元 借:银行存款 262.8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16 -公允价值变动 36 投资收益 10.8万元 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6 贷:投资收益 36 纳税调整:股票转让收入=22×12=264万元, 计税基础=361。5/20×12=216。9万元,支付的相关税费1。2万元 资产转让所得=264-216。9-1。2=45。9万元 会计确认的收益=10。8+36-36=10.8万元 二者的差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9-10。8=35。1万元 4 200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19×8=152万元 帐面价值=360+60-216-36=168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2-168=-16万元,即公允价值低于其帐面价值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6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6 期末,将损益类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帐务处理从简 纳税调整: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万元 5 2007年12月31日年度终了,剩余8万股股票帐面价值=168-16=152万元,计税成本为361.5/20×8=144.6万元。差额7.4万元在处置时作纳税调整。也就是说,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核算的结果,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其帐面价值为152万元,其计税基础为144.6万元,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帐面价值152万元与计税基础144.6万元之间产生7.4万元的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导致企业应交所得税的增加,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7年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820+1.5-60+35.1+1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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