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停风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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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停风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矿井停电、停风事故属于机电事故。矿井主要通风机担负未矿井井下输送新鲜空气、排除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创造良好作业环境等任务。矿井主要通风机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是停风,矿井停风事故原因主要有机械故障、供电故障和操作故障;矿井长时间停风后,井下容易发生人员窒息、瓦斯聚集及火灾等事故,并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停电事故常发生于地面、全矿井、井下局部区域。停风事故常发生于全矿井或掘进工作面。
1.3 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停电可能造成地面或者井下设备无法运转,人员无法工作,对电器设备造成损害,对人员造成伤害。还可能造成停风,使井下无风或微风,影响人员呼吸,无法带走井下热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会增加,可能造成瓦斯积聚,甚至燃烧爆炸。
1.4 事故发生前的征兆。
停电前电器设备可能出现电流不稳定,设备运转不连贯舒畅。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出现上述情况的作业区应立即成立瓦斯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瓦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通风副总经理、通风部经理、机电部经理、安全部经理、调度主任、机电队队长、通维队队长
成员:机电队其余员工、通维队其余员工、安全部其余员工、调度员
2.2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
2.2.1 组长负责制定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对于干部职工进行停电、停风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方案基本知识的贯彻、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2.2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停电、停风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启动,对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决策指导,对现场处置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
2.2.3 机电副总、机电经理负责停电、停风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及时恢复供电。
2.2.4 通风副总、通风经理、通风队长负责停电期间矿井瓦斯的检查、监测和恢复送电时瓦斯的检查与排放。
2.2.5 安检科长负责监督、检查本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及相关安全法规的执行。
2.2.6 调度室主任负责停电、停风事故现场处置过程的联络,传达领导小组发出的命令、决定并负责督促、落实,设专人向上级汇报。
2.2.7 机电队队长负责停电、停风事故的救援人员组织和现场处置工作。同时要求值班电气维修电工做好事故应急材料的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对故障设备进行抢修和恢复送电工作。
2.2.8 通维队队长负责停电、停风事故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与排放以及事故恢复通风后井下气体与风量的测定。
3、应急处置
当工作面停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由跟班电工迅速查明原因,处理故障,按规程要求的程序,恢复电源。若跟班电工无法排除故障时,应尽快报告调度室。调度室通知机电科,安排机电技术员到事发地点检查处理。
当井上或井下全部停电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到新鲜风流中静待
供电事故发生地点的单位有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职工展开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应急处理。同时在事故地点上一级配电点切断与事故地点有关线路上的电源,如引起火灾,由发现火灾的人员组织现场其他人员积极进行扑灭,同时指定人员守在电话机旁,对事故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接到井下供电事故发生地点报告后,立即通知事故发生地点回风路线上的所有人员进行撤退。
3.1 计划内停电必须执行工作许可制度,报总工批准。
3.2 计划外全矿停电10分钟之内,电力供应处必须启动备用电源投入使用,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立即查明停电原因,排除故障,并汇报调度室。
3.3 计划外停电10分钟内不能立即处理,且备用电源也不能投入使用时,启动停产撤人预案。
3.4.1 现场因供电发生的火灾预案同《矿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中的现场处置方案。
3.4.2 事故发生单位或地点工作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继续查找原因。
3.4.3 调度室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井下各作业地点人员撤出工作地点进入到进风巷中,当停电超过10分钟时,必须立即通知井下作业地点人员按照避灾路线进行撤离升井。
3.4.4 机电副总现场总指挥,机电经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现场排查组进行排查。
3.4.5 如非本矿故障,为上一级供电部门(变电站),必须有电力供应处处长与上级供电部门查证,恢复供电
4、注意事项
4.1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作业地点恢复供电时的注意事项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作业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只有在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及其开关安装地点附近20m以内的最高瓦斯浓度都不超过%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作业地点的电气设备的供电。
4.2.1 电气维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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