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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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表AQ-C1-2)
注:1、本表由项目部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7.1.2条要求编报;
2、范表附后供参考,范表内容由工程管理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核,如与北京市及行业部门相关规定不符时以其规定为准;
3、项目部可根据工程特点增加危险源项目及控制措施;
4、表AQ-C1-2,见范本光盘“12、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C—02。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第××公司
××××××××××项目部
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表AQ-C1-2 编号 1 工程名称 ××××××××工程 危险源名称 “四口”和“临边”作业面未设防护拦、加盖板、张挂安全网、装防护门等防护设施。或各种防护设施不健全及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 危险源出现的
场所与部位
基础及主体施工
危险源的
控制措施 1、“四口”和“临边”作业面必须设防护拦、加盖板、张挂安全网、装防护门等防护设施。
2、各种防护设施应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180-91)、《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相关规定,确保各种防护设施齐全、可靠、有效。
3、依据施组和安全专项方案做好相应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施工中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可能导致
事故类别
及危险程度 高处坠落 风险等级 四级 制表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DB11/383—2006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DB11/383—2006
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表AQ-C1-2 编号 2 工程名称 ××××××××工程 危险源名称 开挖槽、坑、沟未按规定做护坡、放坡或加可靠支撑,未设置人员行走马道、坡道或爬梯,基础保护墙、维护墙、承重结构未达到规定强度时就拆除支撑。 危险源出现的
场所与部位
基础施工
危险源的
控制措施
1、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做护坡、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2、基础保护墙、维护墙、承重结构应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承载或拆除支撑。
可能导致
事故类别
及危险程度 坍 塌 风险等级 四级 制表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DB11/383—2006
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表AQ-C1-2 编号 3 工程名称 ××××××××工程 危险源名称 起重机械作业中:吊物超载、钢丝绳断裂、吊钩脱钩、安全保险装置失效、违章指挥等。 危险源出现的
场所与部位
基础及主体施工
危险源的
控制措施 1、使用具备起重机械租赁资质单位的起重设备,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2、起重机械经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起重吊装及信号工持证上岗,使用中严格执行“十不吊”等。
4、对塔机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可能导致
事故类别
及危险程度 机械伤害 风险等级 四级 制表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DB11/383—2006
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表AQ-C1-2 编号 4 工程名称 ××××××××工程 危险源名称 现场开关箱未实施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不符合规范要求,临电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配电线路的架空线的材料和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移动用电设备未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使用设备未按规定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危险源出现的
场所与部位
基础及主体施工
危险源的
控制措施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用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编制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按规定办理审批,并按施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履行签字手续。
2、现场开关箱的设置需实施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对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额定漏电电流、动作时间)需按法规要求定期实施监测并符合规范要求。
3、临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配电线路的架空线的材料和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移动用电设备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使用设备须按规定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5、对临电工程实施验收,对电器设备实施测试和检查等。 可能导致
事故类别
及危险程度 触电 风险等级 四级 制表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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