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要素课件.ppt
*******法的要素第一節概述一、法的要素的定義(一)法的要素的含義法的要素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構成法律的基本元素。任何時空中以整體形態存在的法律都是由基本的要素構成的。如果我們把整體形態的法律看成一個系統,那麼法律要素就是構成系統的元素。(二)法的要素的特徵(1)個別性和局部性。它表現為一個個元素或個體,是組成法律有機體的細胞。(2)多樣性和差別性。組成法律的要素具有多樣性,不同的要素具有差別性。(3)整體性和不可分割性。二、法的要素的分類(一)西方的法要素的模式第一,“命令”模式,即將法律歸結為單一的“命令”要素。第二,新分析法學派的規則模式。這一模式由英國法學家哈特宣導。第三,規則、政策、原則模式。這一模式是新自然法學派的德沃金在批判前述單一規則論的基礎上提出的。第四,道德原則和法律規則模式。第五,律令、技術、理想模式二我國法學界
對法的要素的普遍觀點法律概念、法律規則、法律原則三要素說第二節法律概念一、法律概念釋義1、定義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義的概念,是對某一法律現象全面認識之後所形成的專業性思維結果,即對各種有關法律的事物、狀態、行為進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術語。法律概念與日常生活用語中的概念不同,它通常具有明確的定義和應用範圍。2、特點1)是某一法律現象長期穩定出現所形成的一種思維結果.2)是對已有的法律現象的種高度概括與總結.3)對將要出現的法律現象有認識的指導意義.4)在語言表述上簡潔明瞭,具有民族性,5)是法律規則與法律原則的基礎3、與之相類似的概念之間的比較1)與法的概念,是關於法這一社會現象的概念2)與法律的概念,是關於法律這一社會現象的概念3)與法學概念,在法的運行的實踐中存在的法律術語是法律概念,任何一個法律概念同時必然是一個法學概念,但是法學概念不一定是法律概念4)與法律概念本身,即作為種概念的法律概念與作為屬概念的法律概念二、法律概念的功能
(1)表達功能,法律概念及概念間的連接使法律思想得以表達;法律概念也是表達立法、執法、司法及守法的重要工具。(2)認識功能,概念使人們得以認識和理解法律,不借助法律概念,人們便無法認識法律的內容,難以進行法律交流,更無法在此基礎上進行法律實踐活動。(3)改進法律、提高法律科學化程度的功能(自我完善功能)。豐富的、明確的法律概念可以提高法律的明確化程度和專業性程度,使法律成為專門的工具,使法律工作成為獨立的職業;同時,職業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又使法律系統更加科學化、理性化。三、法律概念的分類
1依概念涉及的內容來分,法律概念有: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2按概念的確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將法律概念分為確定性概念和不確定性概念。3按法律概念涵蓋面大小可以將法律概念劃分為一般法律概念和部門法律概念。一般法律概念指適用於整個法領域的法律概念,部門法律概念是指僅適用於某一法律領域的法律概念,它的涵蓋面遠較一般法律概念為窄。第三節?????法律規則一、法律規則釋義(一)法律規則的定義法律規則是規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責任的準則、標準,或是賦予某種事實狀態以法律意義的指示、規定。法律規則是構成法律的主要成份。(二)法律規則的特徵微觀的指導性;可操作性較強;確定性程度較高。很強的強制性;階級性與社會性並存;一般性與抽象性;可實現性。(三)與法律規範的辨析
1)一種觀點認為無區別,是同一概念,可以替換使用,但是使用過程中存在歷史與現實的差異性,如我國早期的法理學著作多使用法律規範一詞,而現在多使用法律規則一詞;現在我國的法理學教科書大多使用法律規則,而在大部分部門法學的教科書中大多使用法律規範一詞。2)一種觀點認為有區別,不是同一概念。在英語國家“規範”與“規則”概念不同,前者為“NORM”後者為“RULE”;“規範”通常在立法意義上使用,使用的範圍比“規則”廣,“規則”是規範的組成部分;規範比規則抽象,規則主要指行為規則。二、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一)含義指構成法律規則的具有嚴密邏輯體系的要素,有以下特點:1法律規則的結構是一種實質性的結構,不是從形式上對法律規則的分析,從形式上說,出於漢語言表述方面的習慣,對法律規則中的有些要素存在省略現象[1];2法律規則的結構存在完整性,這種特徵使之與法律條文相區別;3法律規定的結構存在邏輯性,一個法律規則在邏輯上均可以表述為“如果――則――否則”。(二)關於法律規則邏輯結構
的幾種觀點
1、二要素說。法律規則的結構分為行為模式、法律後果兩部分。行為模式是指法律規則中規定人們可以行為、可以不行為、應該行為、不得行為的行為方式。法律後果是指規則中指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