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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和气割操作室的安全用电知识.doc

发布:2019-08-02约4.21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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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与气割操作的安全用电知识 一、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焊接场地必要时配备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在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4、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易燃易爆物品及其挥发性气体的环境,设备、容器应经事先置换、通风,并经监测合格。 5、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燃料容器、管道的焊接,必须事先泄压、敞开,置换清除掉有毒有害物质后再施焊。潮湿环境,容器内作业还应采取相应电气隔离或绝缘等措施,并设人监护。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取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零(地)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路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8、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线接头应牢固。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 9、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如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永久气体气瓶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0.5%—1.0%规定冲装量的剩余气体。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10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工作地(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确认无异常状态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二、焊工“十不准” 1、禁火区没有动火证不焊。 2、密闭容器不焊。 3、进入贮罐无人监护不焊。 4、搭铁线路不畅通不焊。 5、焊件来路不明不焊。 6、带压设备不焊。 7、有毒物和易燃物未清除不焊。 8、火星飞溅物去向不明不焊。 9、防爆车间无可靠措施不焊。 10、回火防止器有问题不焊。 三、手工电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还应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 2、工作前应该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若线路横越车行道时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电焊钳把绝缘必须良好。焊接回路线接头不宜超过三个。 3、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4、移动式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拆线,以及接地 、更换熔丝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5、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要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开关。 6、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接电缆接头移动后应进行检查,保证牢固可靠。 7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安设遮拦挡住弧光。无遮拦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8、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他导电物件上。敲渣时应戴上防护眼镜。 9、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10、修理压力管道、易燃易爆气(液)体管道或在有易燃易爆物泄漏的地方进行焊接时,要事先通知有关部门及消防、安技部门,得到允许后方可工作。工作前必须关闭气(液)源,加强通风,把积余气(液)排除干净。修理机械设备,应将其保护零(地)线暂时拆开,焊完后再行连接。 11、焊机启动后,焊工的手和身体不应随便接触二次回路导体,如焊钳或焊枪的带电部位、工作台、所焊工件等。在容器内作业,潮湿、狭窄部位作业,夏天身上出汗或阴雨天等情况下,应穿干燥衣物,必要时要铺设橡胶绝缘垫。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操作者自身成为焊接回路的一部分。 四、手工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溶解乙炔气瓶、水封安全器、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以及紧固件均应紧固牢靠,不准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和泥垢。 3、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情况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 4、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小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5、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氧气或乙炔阀门。 6、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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