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查报告参考范文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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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查报告参考范文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查报告参考格式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查报告
市(地)、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事务所成立时间及其沿革,内部组织架构,人员规模及构成,业务规模及构成,有关资格、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及其出资额度和比例、上年度业务收入等基本情况。
二、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上一年度开展业务工作和执业质量情况。主要包括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范围、自查内容和抽查业务的类型、数量、主要检查方法等。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对自查中发现的较大问题逐项进行分析阐述,并说明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对存在问题的认识。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自查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逐条提出下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和提高执业质量的具体措施。包括应注意和避免的主要问题、改进方法及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方面的努力方向等。
五、其他情况
主要包括事务所执业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及对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主任会计师(签名):
年 月 日
篇二: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制度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0802-04
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 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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