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916.19-2015取水定额 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 13.060.25
H 01 OB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国彖标准
GB/T 18916.19—2015
取水定额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
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19 : Lead smelting production
2015-10-13 发布 2016-05-01 实施
GB/T 18916.19—2015
■ i r ■ ■ i
刖 吕
GB/T 18916«取水定额》 目前已制定的部分有:
第1部分:火力发电;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第3部分:石油炼制;
——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
——第5部分:造纸产品;
——第6部分:啤酒制造;
——第7部分:酒精制造;
第8部分:合成氨;
——第9部分:味精制造;
——第10部分:医药产品;
——第11部分:选煤;
——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
——第13部分:乙烯生产;
——第14部分:毛纺织产品;
——第15部分:白酒制造;
——第16部分:电解铝生产;
——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
——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
——第23部分:柠檬酸制造。
本部分为GB/T 18916的第1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按照GB/T 18820 《T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 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本部分由水利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丁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T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中国标准
化研究院、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
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波、孔祥征、赵永善、朱春雁、罗琨、李贵、顾海琴、姜彦林、何瑞凤、陈晖、
赵兴伟、韩硕。
T
GB/T 18916.19—2015
取水定额 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
1范围
GB/T 18916的本部分规定了铅冶炼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取水量定额。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铅冶炼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 制通则
GB/T 21534工业用水节水术语
GB 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 18820和GB/T 2153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计算方法
4.1 一般规定
4.1.1取水量范围
取水量范围是指企业为保证工业生产正常进行,保证生产过程对水的需要,实际从各种水源提取的
新水量。取水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 自来水,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 (如蒸汽、热水、
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 自取的海水、苦咸水、 富集雨水和生活区取水量。
4.1.2取水量供给范围
取水量范围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用水、辅助生产(包括机修、运输、空压站等)用水和附属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