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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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71068 证券简称:鑫民玻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 年5 月1 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
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
税费,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三)变更原因
2016 年12 月3 日,财政部印发财会[2016]22号关于《增值税会
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16 年5 月1 日起开
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06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4 月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
加”项目。 (2)将自2016 年5 月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
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
“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5 月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2016 年度“税金及附加”项目增加
1,561,998.09 元,管理费用减少1,561,998.09 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7-006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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