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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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检查依据 结论 备注 1 证照文书 1.1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A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第3条 1.2 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建站批复 A 同上
1.3 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A 同上
1.4 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合同 A 同上 1.5 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证 A 《河南省成品油经营单位现状安全评价细则(试行)》豫安监管危化[2006]237号 1.6 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A 《安全生产法》第20条 2 安全管理制度 2.1 有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站长(经理)安全职责
安全员安全职责
班长安全职责
加油员安全职责
卸油(计量)员安全职责 A
《安全生产法》第4条 2.2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用火(动火)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与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⑦ 值班制度
⑧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A 《安全生产法》第17、32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3 有各岗位操作规程:
加油安全操作规程
卸油安全操作规程
计量操作规程 A 《安全生产法》第17、32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4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要求。最基本内容包括:
加油站基本情况
可能事故及其危险、危害程度(范围)的预测
应急救援的组织和职责
报警与通讯
现场抢险
条件保障
培训和演练 B 《安全生产法》第33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3 安全管理组织 3.1 有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A 《安全生产法》第19条 3.2 加油站应确定一名管理人员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B
《安全生产法》第19条 4 从业人员 4.1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A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4.2 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B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4.3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A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5 加油站选址与总平面布置 5.1 在城市建成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A GB50156-2002第4.0.2条 5.2 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表4.0.4的规定。 A GB50156-2002第4.0.4条 5.3 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 B GB50156-2002第4.0.1条 GB50156-2002第.0.8条 5.5 加油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②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A GB50156-2002第5.0.1条 5.6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A GB50156-2002第5.0.2条 5.7 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②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槽车卸油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
③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B GB50156-2002第5.0.3条 5.8 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B GB50156-2002第5.0.4条 5.9 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
②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③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B GB50156-2002第5.0.5条 5.10 加油站内设施、装置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表5.0.8规定。 A GB50156-2002第5.0.8条 6 建筑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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