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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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
备案号:35219—2012 口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548—2012
代替DL/T 548 1994
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规程
oVerVoltage protection code for communication station of power system
国家能源局 发布
DL/T
DL/T 548—2012
目 次
前言 I
1 范围 - - . . . . . . ..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术语和定义 1
4过电压防护技术要求 . . .. 2
4.1接地与均压 - . . . 2
4 2屏蔽和隔离 - - - · . . . 6
4 3限幅 . . . 6
5过电压防护管理- .. 7
5 l管理原则 - - - -- . . 7
5.2管理职责 · - . . 7
5 3工程建设与竣工验收 - - . . . . 8
5 4运行维护- - - - . . . 8
5 5过电压损害(雷害)统计分析 . . 8 附录A(资料性附录)接地电阻的测量方法- . 0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损害统计要求 2
DL,T
DL,T 548—2012
前 言
过电压防护是防止和减少过电压对通信站的危害,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保 障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及通信设施安全运行不可缺少的技术环节。电力系统通信站不同于一般行业的 通信站,不仅要考虑雷电过电压防护,还要考虑电力系统暂时过电压、操作过电压防护的特殊问题。 自DL/T 548—1994《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发布以来,我国的过电压防护技术有了很大 发展,并在电力系统通信站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由于通信站设备的更新换代,原标准的一些技术 要求已不能适应技术的发展,故进行修订。
本标准的过电压防护不限于仅对雷电过电压的防护,因此更名为《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规 程》。
本标准与DL,r 548一1994比较,结构与内容均作了较大调整,调整如下:
——取消了原标准“总则”:
——增加了“范围”;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将原标准的附录A改作本版的第4章“过电压防护技术要求”;
——将原标准的第2、3、4、5章合并为本版的第5章“过电压防护管理”;
——增加了附录B“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损害统计要求”。
技术性差异如下:
——补充了过电压防护的技术要求:
——补充了微波站地网结构和接地规定:
——增加了oPGw光缆接地的规定;
——增加了通信缆线、电力缆线隔离的规定;
——增加了通信供电电源过电压防护的规定;
——补充了浪涌保护器的安装、检测、技术性能等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电力公司、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西北电力设计院、浙江电力调度通 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雪莲、常宁、杨斌、陈佩荣、王学锋、李顺、王海光。 本标准实旖后代替DL/T 548—1994。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1994年7月14日,木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
条一号,100761)。
II
DL/T
DL/T 548—2012
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及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系统的建设、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管理。电力系统通 信站的过电压防护设计电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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